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浙江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三至五人,后增至十人。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。皆秩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。
杂任职名。唐于光禄寺良酝署置十三人,掌酿酒技术。清代光禄寺良酝署亦置酒匠六人。
官库名。唐置,属左藏,见“左藏署令丞”。
官名,辽朝置,属北面官,掌部族军马及征战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北院”条。官名。辽置, 见“北院详稳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改原筹办海军事务处第二司设。旋併入海军部。掌管造船舰,检校器械,兼司军港工程。辖制造、建筑、器械三科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科长三人,科员八人,录事四
官名。主饮食之官。春秋时晋国置。《左传·成公十年》: “晋侯欲麦,使甸人献麦,馈人为之。”杜预注: “主饮食之官”。官名。春秋时晋国设置。《左传·成公十年》:“使甸人献麦,馈人为之。”注: “馈人,主
官场用语。宋朝士大夫向朝廷大臣所上长篇文字,称为长书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京邑诸市。定都平城时属代尹,迁都洛阳后属司州牧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北齐时设东、西市署,各置令、丞。官名。北魏初置,属代尹,掌京县商业贸易。
官署名。宋初置,为宦官机构。太宗淳化五年(994),改为黄门。
官署名。清初内府机构之一。顺治十二年(1655) 改尚方司置。掌理审拟上三旗之刑狱案件。初设总理一人为主官,下设左、右协理各一人佐之。后俱省,改设郎中三人,员外郎六人,催总一人,分办所属事务。康熙十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