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印经提举司”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改北平为北京,故改刑部北平清吏司为北京清吏司,置官依旧。十八年革。
官名。金置,秩从六品,管理卫绍王家属。同提举佐之,秩从七品。天兴元年(公元1232年)始听卫绍王家属自便。
官名。秦置,属詹事。入汉因之,成帝鸿嘉三年(前18)詹事省,遂并属大长秋。主皇后宫祠祀。又,汉朝诸侯王国亦置,秩比四百石,职掌同。官名,秦置,汉沿置,属詹事,掌皇后宫祠祀,成帝鸿嘉三年省詹事,改属大长
宋朝基层政权乡、里、都等头目及州县衙门办事人员统称。又称吏役、徭役。皆由民户充当,分乡役、县役和州役。北宋前期,职役多差民户轮充,故又称差役。行免役法后,出现雇役和义役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王出行止息处所的帷幕张设等事。《周礼·天官》:“掌次,下士四人,府四人,史二人,侯八十人”,“掌王次之法,以待张事”,“凡祭祀,张其旅幕,张尸次。射则张耦次。掌
官名。明清礼科之属官。明洪武六年(1373)设,二人,秩正七品,推年长者掌印。二十四年定设六人。秩正九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从七品。万历(1573—1619)中裁一人。又,南京礼科亦设一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学处之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军学处事。
太平天国后期在“王”下陆续增设的“六等爵”之一。由“义王”演变而成。1856年,杨韦事件后,翼王石达开入京辅政,被推为“义王”,辞未受。后出走,始有是爵。位在王爵之下,列“六等爵”之首。系衔加“天”字
官名。南朝宋置,张奇曾兼任此职。见《宋书·颜师伯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