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摄官”。
机构名。清朝盛京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顺治十六年(1659)置,设满洲监督一人,由右司兼管。从银库领银采买秫秸,发给陵寝等处领用,年终核销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裁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。属香山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香山监”。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左武候置,为十二卫之一。置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,统诸鹰扬府府兵。下设护军四员,辅佐将军,寻改武(虎)贲郎将,又设武(虎)牙郎将六员,有长史、录事参军,司仓、兵
路的等级之一。元制,路分上下两等,十万户以上为上路,但地势冲要而户口稍减的也得列为上路。
官名。清朝设,为某一具体办事机构之主管官。初,为户部、工部所辖之职官,如户部所属之京通十三仓、大通桥、各榷关、工部各榷关均设。后,清末新设各学堂及大清银行亦置,为主管官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后在全
金代镇防军之一。屯守西北。
官署名。即门下省,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)改,五年复名门下省。参见“门下省”。即门下省。唐玄宗开元元年改门下省为黄门省。见《新唐书·玄宗纪、百官志二·门下省》。
详见“詹事”。官名。掌皇后和太子家事。属官有太子率更、家令丞、仆、中盾、卫率、厨厩长丞、中长秋、私府、永巷、仓、厩、祠祀、食官令长丞和诸宦官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詹事》。东汉省詹事,太子官皆属少
官署名。辽南面京官,置处置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