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刺奸
官名,王莽置,掌察举非法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官名,王莽置,掌察举非法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官名。秦置。汉朝沿置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均载乡置游徼,掌徼巡,禁司奸盗。但史传所见,均直属于县而不言乡。故游徼应为县职而分部派往各乡之巡视者。晋朝、南朝宋亦置,为县府属吏,又称·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之属官。专司巡漕。明永乐十六年(1418)差御史巡漕。万历(1573—1619)中定设御史一员,督催粮务。清初停废。雍正七年(1729),因粮船过淮抵通诸弊丛生而复设二人,以御史、给事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诸冶西道署”。
官名。明英宗正统元年(1436)始置。以开设经筵讲席,定经筵仪注,命内阁大学士二人同知经筵事,翰林院、春坊经局及国子监祭酒等官进讲经史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农事及山野林木。《吕氏春秋·季春》: “命野虞无伐桑柘。”高诱注: “野虞,主林官。”《孟夏》: “命野虞出行田野,劳农劝民,无或失时。”官名。掌田及山林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是月也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四品上。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参见“下大夫”。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)改洛州为河南府,置二员为佐官,从四品下,掌贰府州之事,岁终则更次入计。天宝元年(741)改名东都少尹。宋朝不常置,北宋前期为从四品下。
官名,汉置,掌收工税等。详“工官”、“工官令”条。
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北洋政府大总统袁世凯公布《文官官秩令》,分文官之秩为上卿、中卿、少卿、上大夫、中大夫、少大夫、上士、中士、少士九等;加秩有同中卿、同上大夫、同少大夫、同中士、同少士、均秩同本
官名。辽朝南面官,翰林院官员,在翰林学士下,所掌不详。官名。辽代翰林院设翰林祭酒,位在翰林都林牙、南面林牙、翰林学士承旨、翰林学士之后,知制诰之前。祭酒一官,分掌天子文翰之事。“翰林祭酒”,历代极少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