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警
①宋朝巡检使之别称。以其有巡行警备之责,故名。② 明朝巡捕房执事人员之通称。③清末警察之俗称。
警察职名。清末置,属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及各分厅各所,其地位次于巡长。
①宋朝巡检使之别称。以其有巡行警备之责,故名。② 明朝巡捕房执事人员之通称。③清末警察之俗称。
警察职名。清末置,属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及各分厅各所,其地位次于巡长。
官名。南宋理宗宝庆二年(1226)始置,为贴职之一,作为特恩以授中级官员。官名。南宋宝庆二年(公元1226年)置,为贴职之一。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疆里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二人,正五品,掌司事。
官名。清朝户关监督之一。顺治二年(1645)设,正、副监督各一人。正监督为主官,由特派旗籍大臣兼充。副监督又称副使,由内务府大臣选派。关署在崇文门外大街东。掌征纳出入京师商货之税,正额解户部,盈余归内
官名,西汉置,为中垒校尉的属官,掌领兵,秩六百石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。
官名。见“度支使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始设,为行中书省所属机构。掌勘核刑名案件。设理问二人,副理问二人,知事一人,提控案牍一人。明、清沿置,为布政使司所属机构。明设理问一人,副理问一人,提控案牍一人。清于直隶、江西、江苏、浙江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隶太官令。流外三品蕴位。
渤海国十卫之一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内秘书属官,由皇帝所信任的侍御中散官充任。《魏书·游明根传》:“(游肇)幼为中书学生,博通经史及苍、雅、林说。高祖初,为内秘书侍御中散。”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罢。
辅佐。《左传·哀公十八年》: “使帅师而行,请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