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门下督
州门下吏名。北魏司州有门下督,见《八琼室金石补正》一三《校官郎淳于道等残刻》;扬州亦有门下督,见《魏书·灵征志下》。职主州府兵卫。
州门下吏名。北魏司州有门下督,见《八琼室金石补正》一三《校官郎淳于道等残刻》;扬州亦有门下督,见《魏书·灵征志下》。职主州府兵卫。
元新附军之一种。原为南宋招降蒙古、色目人所组成的军队。归附元朝后以其能通蒙汉语言,改编为通事军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,为史官。与左国史同掌修国史。多以他官兼领。见《三国志·薛综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置,与左国史共掌修国史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薛综传》:“右国史华覈上疏曰:臣闻五帝三王皆立史官。”
官名。南齐置。统带宿卫军兵。《南齐书·倖臣·纪僧真传》:“出为建武将军,建康令。还除左右郎将,泰山太守。”
一种向官府输纳金钱谷粟以换取官位的制度。其制始于西汉,其后历代常沿用之。汉代纳赀入仕名目繁多。文帝从晁错之言,令民入粟实边,六百石爵上造,四千石为五大夫,万二千石为大庶长。汉制又规定有赀(财产)五百万
官名。唐朝光禄寺掌醢署置,十员,流外五品,掌酱醋醯醢。流外官名。《周礼·天官》之属有醢人,“掌四豆之实,以供王祭享之用。”唐于光禄寺掌醢署置主醢十人,秩流外五品,即《周礼》醢人之职。
南宋太学招补新生的一项规定。孝宗淳熙四年(1177),太学行混补法,以考生太多,遂改待补法加以限制。后每遇科举年分,诸州未解发者百人取三,选解试时有两场或一场试卷文理优长者,于本州备案,待太学补试,出
官名。西汉始置,为御史大夫副贰,秩千石。简称中丞、中执法。居宫中兰台,为宫掖近臣。其主要职掌为监察、执法; 掌管兰台所藏图籍秘书、文书档案; 外督诸监郡御史(武帝以后为诸州刺史),监察考核郡国行政;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,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,掌管米的收藏与保存,下设米仓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署名。元文宗天历二年(1329)置,掌管山东河北地区各路军民科差征进,以及调遣军马等事务,权力甚大。秩从二品,以大都督三员为长官,同知、副各一员为次官。辖左、右手万户府、拔都万户府、哈答万户府、蒙古
官场用语,又称科参。明朝由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给事中掌管。凡内外所上章疏发下,分类抄出,参署付有关执行部门,以驳正其违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