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朝对州“别驾”的别称。
官名。王国属官,晋朝平原、汝南、琅玡、扶风、齐等大国置典府,位舍人下,后演为此职。南朝宋沿置,各一员; 梁亦置,以中正品评位不登二品者为之。北齐皇子王国、诸王国皆置,各一员。隋朝诸王国各置一员,位典府
宦官名。东汉王国置,掌宫中婢使。秩比四百石。官名,汉诸王国置此官,掌宫中婢使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舍利司”。
民国时,行政机关辅助办理事务的人员,称助理员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县府属官。掌亭务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效律》: “其它冗吏、令史掾计者,及都仓、库、因、亭啬夫坐其离官属于乡者,如令、丞。”
唐朝尚书、门下、中书、秘书、殿中、内侍六省合称。唐朝指尚书省、门下省、中书省、秘书省、殿中省、内侍省。详各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后始设于京师、东三省,宣统二年(1910)各省渐设。省城、商埠、府、州、县均设。掌较小民刑案件的一审。置推事一至二人,并录事等。附看守所一处。官署
即“膳部郎中”。
历朝对因罪、因过革职归旗或四籍住闲官官之称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