宪政编查馆
官署名。清末预备立宪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,改考查政治馆设。掌议复宪政折件,承拟周查各件,研究各国宪法,编订宪法草案,考核法典草案与单行法规,并汇成全国统计表诸事。以军机大臣兼领馆事。宣统三年(1911),军机处裁,内阁总理大臣、协理大臣兼充宪政编查馆大臣。另置提调四人,总核、参议各二人。下设编制局、总务处、译书处、图书处,并附设官报局。各局、处、科分置局长、总办、编纂等主其事。宣统三年五月裁。
官署名。清末预备立宪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,改考查政治馆设。掌议复宪政折件,承拟周查各件,研究各国宪法,编订宪法草案,考核法典草案与单行法规,并汇成全国统计表诸事。以军机大臣兼领馆事。宣统三年(1911),军机处裁,内阁总理大臣、协理大臣兼充宪政编查馆大臣。另置提调四人,总核、参议各二人。下设编制局、总务处、译书处、图书处,并附设官报局。各局、处、科分置局长、总办、编纂等主其事。宣统三年五月裁。
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。掌密查、侦察事件,检查广告、传单、集会演说等事。设巡官四人,巡长四人,巡警十人。所属各分局亦设刑事巡查所,职掌略同。
官名。宋太宗淳化二年(991)始置,以他官兼任,掌编纂史籍。供职期满,外补则落职,代归可复授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馆罢。南宋高宗绍兴四年(1134)复置。官名。宋于史馆置检讨,掌修
官名。掌管田事。《尔雅释言》:“畯,农夫也。”疏:“农夫,田官也。”
官名。金泰和四年(公元1204年)置熙春园,属上林署,以都监为主官,下设同监。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十九年(731)以监察御史一人莅太府寺左藏署库,监钱帛出纳,其后以殿中侍御史第二人充任。
散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监散官,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四阶,秩从九品上。元朝沿置,属十四阶之第十三阶,秩从八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九品上,称司历郎。见《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掌宫廷用马,属太仆卿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 《周礼》诅祝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属官,下设诅祝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
官署名。即“徕远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见 “山北辽东道肃政廉访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