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边左副将军
官名。亦称“乌里雅苏台将军”。清朝派驻乌里雅苏台之最高行政长官。雍正九年(1731)设,统辖外蒙古唐努乌梁海、喀尔喀之土谢图汗、赛音诺颜、车臣汗、札萨克图汗四部及所附额鲁特、辉特二部之官族、军务、财赋、刑罚等军政事务。下设参赞大臣二人佐助,其一人由蒙古王、公、台吉兼任,并有笔帖式若干人分办具体公务。
官名。亦称“乌里雅苏台将军”。清朝派驻乌里雅苏台之最高行政长官。雍正九年(1731)设,统辖外蒙古唐努乌梁海、喀尔喀之土谢图汗、赛音诺颜、车臣汗、札萨克图汗四部及所附额鲁特、辉特二部之官族、军务、财赋、刑罚等军政事务。下设参赞大臣二人佐助,其一人由蒙古王、公、台吉兼任,并有笔帖式若干人分办具体公务。
官名。元朝置。简称参议。设于世祖中统元年(1260),秩正四品,为中书省参佐官首领,掌左、右司文牍,总管六部事宜,参预宰相会议军国重事。初设一员,至元二十二年(1285)增至六员。成宗大德元年(129
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掌各省盐法,稽核引票、课厘等项考成,奏销春秋拨册、贡盐、纸珠各款,兼管茶引、茶课、土药统税等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三人。
官名。即“法制院副使”。
参见“经略司”。
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官名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酿酒的政令及方法。《周礼·天官》:“酒正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八人,胥八人,徒八十人”,“掌酒之政令,以式法授酒材。凡为公酒者,亦如之”。“掌其厚薄
汉时南匈奴武官名,属左大将,掌领兵。《后汉书·孝顺帝纪》:“三月,使匈奴中郎将王稠率左骨都侯等击鲜卑,破之。”
警察职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京师各级审判厅成立后,法部规定,司法警察有协助检察厅执行检查之责;巡警厅长官于执行检察任务时,与检察厅长官有同等职权,但如果系检察厅所及办者,须听任检察官办理
即“国子监司业”。官名。隋朝国子监于炀帝大业三年始置司业一人,唐置二人,为国子监祭洒之副,助祭酒教授生徒。见《通典·职官九·国子监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国子监》。其后,宋、明、清皆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五
银行名。其前身为大清银行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初改组为中国银行。次年四月,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中国银行则例三十条,规定中国银行为中央银行,股本总额为银元六千万元,分为六十万股,每股一百元,政府先认
官名。④即大宰。亦名冢宰,简称宰。相传殷朝始置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建六官,先六大,曰大宰、大宗、大史、大祝、大士、大卜。”郑玄注:“此盖殷时制也。”《周礼》列为六卿之一,天官之长,掌王家内外事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