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官俸

官俸

即官吏的俸禄。后世称薪水、今称工资。俸,也写作“奉”。汉朝的官俸是:大将军、三公俸,每月三百五十斛谷。中二千石俸,每月一百八十斛谷。二千石俸,每月一百二十斛谷。比二千石俸,每月一百斛谷。千石俸,每月八十斛。六百石俸,每月七十斛。比六百石俸,每月五十斛。四百石俸,每月四十五斛。比四百石俸,每月四十斛。三百石俸,每月四十斛。比三百石俸,每月三十七斛。二百石俸,每月三十斛。比二百石俸,每月二十七斛。一百石俸,每月十六斛。斗食俸,每月十一斛。佐史俸,每月八斛。凡诸受俸,皆半钱半谷(一半给钱,一半给谷)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百官受俸例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使中郎将

    官名,汉置,为使匈奴中郎将的省称,俸比二千石,掌护南单于,有从事二人,有事随事增加;掾,随事为员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匈奴遣使来献,使中郎将报命。”“匈奴薁鞬日逐王比,遣使

  • 巡防队执事官

    官名。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属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后各省旧军逐步改为巡防队,分五路驻防,始置。每路一人,奏补。掌本路各营庶务。

  • 督办政务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末督办政务处长官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,以军机大臣兼充,总管督办政务处事。

  • 地方审判厅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京师、奉天等地,宣统二年(1910)后各省渐设。省城、商埠、府、(首县)每处一所。掌审理不属初审厅管辖案件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案。置

  • 入内省

    宋朝“入内内侍省”简称。

  • 道录院

    官署名。宋朝置,掌有关道教之事。初隶鸿胪寺,徽宗政和六年 (1116) 改隶秘书省。分左衔、右衔两院,各设道录领之。

  • 弥里

    官署名。原为契丹聚落单位。入辽后,置为乡一级建置,设官管理,长官称“辛衮”。辽代部族中相当于汉族地区“乡”的建置。设官有辛衮,本名马特本,属北面部族官。

  • 典设郎

    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改太子斋帅置,太子典设局长官,置四员,从六品下,掌东宫汤沐、灯烛、汛扫、铺设。辽朝左春坊典设局置。官名。唐与辽置,见“典设局”。

  • 行御史台

    官署名。简称行台、外台。元朝置,秩从一品,御史台分司机构,设官、品秩、职掌同于御史台,置于江南与陕西。参见“江南诸道行御史台”、“陕西诸道行御史台”。官署名。元至正十六年置,其长官为御史大夫,掌监所属

  • 江苏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。简称江苏司。雍正十二年 (1734),分江南清吏司设。掌核江苏刑名,并兼理江南道御史、江宁将军、京口副都统、漕运总督、南河总督文移及察核、具奏各省减免与恩赦之案。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