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职
春秋时期贵族世袭的官职。《左传·成公三年》: “若不获命,而使嗣宗职。”杜预注: “嗣其祖宗之位职。”
春秋时期贵族世袭的官职。《左传·成公三年》: “若不获命,而使嗣宗职。”杜预注: “嗣其祖宗之位职。”
州吏名。西汉时有诸部从事,秩百石,见应劭《汉官仪》。东汉改称部郡国从事史,司隶校尉与部刺史所属均有此职,每郡国一人,主督促一郡国文书, 察举非法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》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末曹操置。《三国志·郭淮传》: “(郭淮)又行征羌护军,护左将军张郃,冠军将军杨秋讨山贼郑甘,卢水叛胡,皆破平之。”官名,三国魏置,掌护主帅督诸将、察奸、领中央军。
官名。元宣徽院所属有丰闰署,秩从五品,掌岁入刍粟,以给饲养驼马之事。设令丞为正副主官,各一人,以达鲁花赤监督;下设直长一人。
官名。隋朝陇右牧皮毛监属官,视从九品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楚置。掌军政,领兵征战。相当于别国的司马官。《左传·桓公十一年》: “莫敖患之。”杨伯峻注: “莫敖,楚国官名。即司马。此时之莫敖,盖相当大司马之官,但以后楚又另设大司马、右司马、左司马
苑园名。见“提点在京四园苑所”。
官府文书名。宋朝尚书省处置公事,由长官签署后,发付诸司、诸路监司、州军施行,称省札。
乡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北洋政府大总统袁世凯在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停办各级地方自治,袁世凯死后,北洋政府复于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七月三日公布《乡自治制》,但未实行。其规定如下:乡为法人,受县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铁道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 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的《铁道部组织法》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铁道工务的监督管理及扩充改良;二、铁道路线的测定及其工程设计;三、铁道建筑
唐铨选之制,选人最迟得于十月份集中京师,称为冬集,以便在本届铨选期限内参加铨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