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子监司业
官名。即国子司业。
官名。隋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始置,取《礼祀》“乐正司业”之义,为国子监的副长官,员额一人。掌国子监及各学的教法、政令。唐制员额二人,从四品下。北宋改设一人,正六品。南宋隆兴间,并有司业,不与祭酒同时任命。乾道七年(公元1171年)始复设。金设一人,升为正五品;元设二人,仍为正五品;明设一人,改为正六品;清设三人,满、蒙、汉各一人。
官名。即国子司业。
官名。隋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始置,取《礼祀》“乐正司业”之义,为国子监的副长官,员额一人。掌国子监及各学的教法、政令。唐制员额二人,从四品下。北宋改设一人,正六品。南宋隆兴间,并有司业,不与祭酒同时任命。乾道七年(公元1171年)始复设。金设一人,升为正五品;元设二人,仍为正五品;明设一人,改为正六品;清设三人,满、蒙、汉各一人。
见“驻藏大臣左参赞”。
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七月六日公布的《棉业试验场组织条例》规定,掌理关于种类改良试验,栽培管理,病虫害防治,气候测验及土壤肥料,棉业推广及指挥事项。设场长一
官名。隋文帝所置。内官六典之一,隶尚宫,置三员,视流外二品,掌内宫琮玺器玩。
明清时生员名目之一,即附学生员的简称。明初凡生员均食廪米,其后增广名额,增广者不食廪米,因此生员始有康生、增生之分,后在增生之外再增名额,称为附生。清沿明制,初入府州县学的生员均称附生,以后经岁、科两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十二年(1379)置,设官大使、副使。十七年定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二十八年改大使正五品,左、右副使从五品。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,管理、佥书、掌司、监工
官名。北魏少府所属有内署令,秩第四品。内署之职可能相当于南朝宋的中署,参见“中署”。
“走马承受公事”简称。官名。宋置,诸路各一员,属经略安抚总管司,无事一年一入奏,有边警,则及时驰驿上奏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经略安抚司·走马承受》。
(1) 宫女名号。唐置,属宫闱局。凡宫中无官品者,号称内给使,无固定员额,掌诸门进物之历。(2) 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太子内坊,主伞扇,无固定员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掌仪司所属之员役。分掌内廷祭祀祝祷、供香之事。顺治元年(1644)定设三十人,内司香长六人,以府属佐领、管领下妇人充任。月有银、米之赏。初隶钟鼓司,十三年改隶礼仪监,十七年改隶礼仪院。
指太子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