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卿
官名。民国初年,在大总统府设政事堂,置国务卿,承大总统之命处理政事,副署大总统发布的命令。
官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袁世凯公布“新约法”,废国务院,于总统府设政事堂,以国务卿为主官,赞襄总统处理政事。政事堂属总统的办公厅的性质,国务卿实际上成了大总统的属吏,民国五年(公元1916年)五月八日改政事堂为国务院,但仍以国务卿为国务院的长官。袁死后由黎元洪接任大总统,同年六月二十九日宣布恢复《临时约法》,废国务卿,复设国务总理。
官名。民国初年,在大总统府设政事堂,置国务卿,承大总统之命处理政事,副署大总统发布的命令。
官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袁世凯公布“新约法”,废国务院,于总统府设政事堂,以国务卿为主官,赞襄总统处理政事。政事堂属总统的办公厅的性质,国务卿实际上成了大总统的属吏,民国五年(公元1916年)五月八日改政事堂为国务院,但仍以国务卿为国务院的长官。袁死后由黎元洪接任大总统,同年六月二十九日宣布恢复《临时约法》,废国务卿,复设国务总理。
官名。十六国汉置,郭猗曾任此职。参见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。
见“郡主”。娶郡主为妻者称郡马。欧阳修《归田录二》:“宗室女封郡主者,谓其夫为郡马。”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置,为从七品医官阶官。医官名,也是医官官阶名,宋设此医官,供内侍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医官》。
官名。自隋唐始,皇帝出巡或亲征时指定亲王或大臣留守京城,得便宜行事,称京城留守; 其陪京和行都则常设留守,以地方行政长官和军事长官兼任。明朝以凤阳为中都,置中都留守司,设正留守一人,正二品,统凤阳、长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协、每标各一人,正七品,协军校充,奏补。掌考查全协、全标号兵。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各协,掌管军号事务。
见“提举保甲司”。
官名。隋高祖开皇二年(582)始置,为宫廷女官,掌宫中礼仪起居,视从九品。炀帝时改从五品,为尚仪局长官,二人。下设司籍、司乐、司宾、司赞四司。唐朝改正五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
官名。辽著帐郎君院置,属北面著帐官。分设于祗候郎君班详稳司与左右祗候郎君班详稳司,分领各司祗候郎君,其地位在各司直长之下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副长官。宣统二年 (1910) ,改陆军部侍郎设,军阶副都统,正二品,特简。佐陆军大臣管理陆军行政事宜。官名。清末置,由陆军部侍郎改设。参见“陆军部”。
官名。晋朝置,太常、大鸿胪属官,职掌不详。见《晋书·舆服志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