吏部本房
清代吏部的内部机构。《清史稿·职官志》中作汉本房,《光绪会典》中为本房,“掌缮清字、汉字之题本”。即兼掌满文与汉文的题本。设汉字堂主事满二人,汉军一人,缮本笔帖式十二人,堂书若干人。
清代吏部的内部机构。《清史稿·职官志》中作汉本房,《光绪会典》中为本房,“掌缮清字、汉字之题本”。即兼掌满文与汉文的题本。设汉字堂主事满二人,汉军一人,缮本笔帖式十二人,堂书若干人。
官名。清朝由都察院派出视察内务府事务之御史。雍正二年(1724)设,四人,十三年省。乾隆三年(1738)复置二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邮传部。掌理各司员升迁调补,监用典守部印,收发文件、电报,并署内会计、营造、购办及不属于各司的杂项事务。设郎中二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四人,七品小京官二人。内部组织分铨叙、支应、综核三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为朝内六部主管官员的首领。庚申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(公元1861年春)《幼主诏旨》以朱兆英为殿前吏部正天官、部官领袖,职同副掌率。
官名。即太府少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(670) 复名太府少卿。
官名,王莽置,掌诵诗劝诫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“置司恭、司徒、司明、司聪、司中大夫及诵诗工、彻膳宰,以司过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淳化元年(990)置,掌复审天下大辟狱案,设详复官领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以详复之事归诸路提刑司,刑部不复详复。哲宗元祐元年(1086),刑部复置详复案。
官名。明置,为良牧署正副主官。见“良牧署”。
官名。唐朝北衙禁军左羽林军统兵次官,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置,员二人,从三品。德宗贞元三年 (787) 增一员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晋朝郡县守令属吏名。掌文簿。官名 ,汉置,为郡县和王国佐吏,位在录事掾下,佐掾掌文书。晋朝郡县只置史不置掾,其职如掾。北齐各州也置,隋以后无。
县的等级之一。秦始定县为大小二等,西汉时规定万户以上为大县。东汉分大、次、小三等。三国复西汉之制,分为大、小二等,西晋沿之,东晋间亦如东汉分为三等。南朝宋齐梁陈复行大小二等制。北魏分县为大、中、小三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