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同知枢密院事

同知枢密院事

官名。亦称“同知枢”。北宋太宗淳化二年(919)始置,为枢密院副长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二品。辽朝北、南枢密院各设同知北院、同知南院枢密使事,位在枢密副使下。元世祖至元七年(1270)置一员,后定置四员,正二品,为知枢密院事的副职,位在枢密副使上。


官名。辽元皆置,辽代汉人枢密院设此官,佐枢密使掌汉人兵马之政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三·汉人枢密院》。元代至元七年设此官,为枢密院副贰长官,与其他长官共掌天下兵马之政。见《元史·百官二·枢密院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水衡都尉

    官名。西汉武帝元鼎二年(前115)始置,秩二千石。初欲以主盐铁收入,因杨可告缗后上林苑保管财物众多,乃令主上林。凡上林诸机构、库藏,离宫禁苑农田水池禽兽及供宗庙用牲,均归其职掌。元鼎四年悉禁郡国铸钱,

  • 南狱

    监狱名。梁置,即“建康县狱”,见该条。

  • 户部监印处

    清户部的内部机构。掌监印信。设满、汉司员各一人,由十四清吏司司员轮值,每月更换。以二人监户部堂印,另二人监钤盖盐引、茶引专用的盐茶引印。

  • 平尚书事

    职衔名义。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,为机密要职。西汉多加予中朝官,位次于领尚书事,可同时加予数人。武帝时以左右曹、诸吏分平尚书奏事。东汉多以大臣录尚书事,加此者极少。三国皆置,蜀位次于录尚书事,吴

  • 大宗正府

    官署名。金朝掌理皇族政务,章宗泰和六年 (1206) 因避讳改为大睦亲府。元朝置于世祖至元十七年 (1280),掌怯薛及诸王、驸马投下蒙古人、色目人诉讼等务,以蒙古诸王为府长,怯薛人员奉旨署事,定秩为

  • 内散大夫

    即“中散大夫”,隋朝讳忠字,故时人修墓志时改中散大夫为此。

  • 归义中郎将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职掌不详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
  • 加禄

   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战国时已实行对政绩优异的官员增加俸禄之制,如齐威王时曾赏给即墨大夫以一万户的租税作为俸禄。后代均以增加俸禄作为奖励官员的一种方式。唐制,凡考课成绩在中上以上者,每进一等,加禄一季。

  • 十家长

    清朝山西、陕西等地边外蒙古地方编户之头目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设。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,辖十家。专司查报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。其上有总甲、牌头等头目。

  • 司调下大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所属有调人下士二人,掌排解调和万民的纠纷或有怨恨而相与仇雠者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置司调下大夫,正四命。不过不属于地官府而属于秋官府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明克让传》:“周武帝即位,征为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