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勾当转运事
官名。宋置,见“转运使”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转运使”。
参见“司卫上大夫”。
官名,汉置,为郡佐吏,为掾之副,多以晓法律的人担任,助掾掌罪法审判等事。《后汉书·应奉传》:“为郡决曹史,行部四十二县,录囚徒数百千人。”
满语。又作“大”。意为“头目”、“首领”。常用作官名。
即“管粮同知”。
官名。明朝上林苑监置,一人,正七品。详见“上林苑监左监丞”条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,拟电威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改拟武猛将军等号。
官名。北齐五兵尚书所属有右外兵曹,“掌河北及潼关以西诸州,所典与左外同。”以郎中一人为主。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参见“左外兵曹郎中”。
官名。东汉末及三国蜀后主时均曾分置车骑将军为左、右,为领兵武职。参见“车骑将军”。将军名,汉置车骑将军,掌帅车骑士作战,位比公,权势颇重。东汉灵帝中平元年置左、右车骑将军,三国蜀后主时也置左右车骑将军
官名。元、明、清三朝理问所主官,掌勘核刑名案件。元朝各所设二人,正四品。明朝各所置一人。初称“正理问”,正四品,后改从六品。清沿明制,为从六品。例以兵马司副指挥、京县县丞、京府经历、布政司都事、州判、
官名。见“礼部仪部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