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院院长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员额一人,为司法院的长官,其职权有四:一、综理全院事务,掌理司法行政权与司法审判权;二、为统一法令及变更判例会议主席;三、对于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的审判,认为有必要时,得出庭审理;四、国民政府颁布有关于司法院主管事项的命令须由院长副署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员额一人,为司法院的长官,其职权有四:一、综理全院事务,掌理司法行政权与司法审判权;二、为统一法令及变更判例会议主席;三、对于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的审判,认为有必要时,得出庭审理;四、国民政府颁布有关于司法院主管事项的命令须由院长副署。
参见“法部左丞”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分详刑、详谳、宣黄、分簿、奏表五案,掌奏劾命官、将校及大辟囚以下以疑请谳之事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三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四品。武官名。北魏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正四品下。
官名。为明代太仓库的长官。英宗朱祁镇正统七年,设户部太仓库,各直省派剩麦米,十库中绵丝绢布及马草盐课关税,凡折银的都入太仓库,籍没家财、变卖田产等也入太仓库。因其专贮银,故又称太仓银库。由太仓库员外郎
宰相之别称。北宋时因宰相于中书省内之政事堂办事而有此称。元朝沿称。明朝大学士握宰相之权,于内阁办公,居中,中书居东西两房,故称中堂。清朝用以称呼大学士,协办大学士。宰相的别称。唐代宰相在中书省政事堂办
宋朝路分钤辖简称。
官名。考工室是少府所属制作器械的工场,武帝时更名考工。汉代考工占用场地颇大,《汉书·田蚡传》记田曾经向汉武帝要求把考工一部分土地划给他,以扩建府第,武帝不满地说,你何不把整个武库都拿去?颜师古注:“考
官署名。即唐朝弘文馆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因讳改,二年改修文馆,睿宗景云(710—711)中又改昭文馆,玄宗开元七年(719)复名弘文馆,隶门下省。宋朝为崇文院三馆之一,掌藏经、史、子、集四部图籍及
对诸侯的泛称,犹言“诸君”、“各位诸侯”。后:君、诸侯。《书·舜典》:“班瑞于群后。”注:“后,君也……还五瑞于诸侯,与之正始。”《汉书·韦贤传》:“庶尹群后,靡扶靡卫。”注:“师古曰:庶尹,众官之长
爵名。战国秦置,为二十等爵第一级,仅高于士卒,言其异于士卒,故曰公士。秦及西汉因之。宋朝亦置。太宗端拱二年 (989) 赐诸州高年长者百余人公士爵。1、爵名。为秦汉二十级爵的第一级,即最低一级,仅高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