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彩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司之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属尚工(唐改尚功) 局,掌锦彩缣帛事。唐朝改正六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 后归其职于宦官。
宫中女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尚工的属官,掌缯帛。员额二人,秩从六品。其下有典彩二人,从七品;掌彩二人,从九品。唐沿置,为尚功的属官,司彩正六品,典彩正七品,掌彩正八品,员额与职掌同隋。金与明初亦置司彩、典彩、掌彩,员额、品秩与唐同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司之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属尚工(唐改尚功) 局,掌锦彩缣帛事。唐朝改正六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 后归其职于宦官。
宫中女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尚工的属官,掌缯帛。员额二人,秩从六品。其下有典彩二人,从七品;掌彩二人,从九品。唐沿置,为尚功的属官,司彩正六品,典彩正七品,掌彩正八品,员额与职掌同隋。金与明初亦置司彩、典彩、掌彩,员额、品秩与唐同。
官名。北魏司州刺史属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秦、西汉太医令副贰,少府、太常皆置。东汉唯少府置。三国曹魏、孙吴皆置。南朝皆置,宋一员,隶侍中; 南齐一员,隶尚书省; 梁二员,隶门下省,为流外三品蕴位。北齐始为太常寺太医署次官。隋、唐、五代俱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清乾隆时湖北按察使周季尝袒庇属员,褫职,免治罪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 褫职与免官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一等。同年又规定文官惩戒的第一种亦是褫职,自受处分之日起,非经
官名。明初户部陕西部、刑部陕西部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。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陕西部”。
即“曳刺”。
监狱名。唐置,据《唐六典》记载,唐代于东都洛阳置河南府狱,河南、洛阳两京县亦均有狱。河南府狱与河南、洛阳两京县之狱,除由府尹和县令管辖外,并受朝廷监督,也拘系朝廷犯罪官员,因此具有中央监狱和地方监狱双
官名。东汉末、三国魏置。为公府僚属,参议军政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为丞相府属官,掌参议军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高堂隆传》:“建安十八年,太祖召为丞相军议掾。”
官名。西魏末,北周置。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属官,分置左、右,皆正一命。员十二人,与庶侍下士同掌宫门出入之禁,服金涂甲,左执吉良环、右执狰狞环长剑,兼执师子彤楯,列于左右庶侍之外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
官名。掌管水源湖泽贡赋。《周礼·夏官》:“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川泽之名,辨其物与其利害,而颁之于邦国,使致其珍异之物。”官名。掌管川泽的名称和物产。见《周礼·夏
官名。一说即“质人”,掌市场平定物价的长官。《庄子·知北游》: “夫子之问也因不及质正获之问于监市履狶也。”高亨《诸子新笺》: “质正即质人,而名质正者,正,长也,官也。如酒正、庖正之例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