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仪丞
官名。北齐鸿胪寺司仪署次官。唐朝沿置,一员,正九品下,佐司仪令掌凶礼丧葬之具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明洪武三十年(1397)置,为鸿胪寺司仪署长官,一员,正九品,典陈设、引奏。
官名。北齐鸿胪寺司仪署次官。唐朝沿置,一员,正九品下,佐司仪令掌凶礼丧葬之具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明洪武三十年(1397)置,为鸿胪寺司仪署长官,一员,正九品,典陈设、引奏。
世世代代为国柱大臣。《后汉书·杨震传》:“赞曰:杨氏载德,仍世柱国。”言世为国柱之臣。《杨震传》说:“自震至彪(杨震的曾孙),四世太尉,德业相继”,“累业载德,继踵宰相。”故称之为国家的柱石之臣。此处
官名,三国魏、西晋置,为尚书省南主客曹长官通称,初属客曹尚书,后不详。亦称郎中。六品。东晋省。北魏复置,或说属吏部尚书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郎为从五品中,郎中五品上; 二十三年皆称郎中,仍可通
官名。汉朝郡府属吏。不领具体职司,参与谋议,属散吏,地位较尊。《后汉书·循吏列传·任延传》: “延辞让再三,遂署议曹祭酒。”官名,汉置,为郡府属吏,属散吏,无固定人数,也无固定职事,掌参谋议,多以资深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王后九嫔及内外命妇冠戴制作。《周礼·天官》: 追师“掌王后之首服,为副编次,追衡笄。为九嫔及外内命妇之首服,以待祭祀宾客。丧纪,共(供)笄絰,亦如之”。官名。周
官名。即殿内侍御史。
周朝诸侯大国国君。《管子·大匡》: “小侯既服,大侯既附。”
官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置,员二十人,选卿监、正任刺史、遥郡团练使以上官之子孙充任,掌殿陛护卫之事,属翊卫府。五年废。武职侍从官名。宋置,见“三卫官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掌璧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唐朝天下边军皆置,以计度军资粮仗。睿宗景云元年 (710) 置河西节度、支度、营田等使,领凉、甘、肃、伊、瓜、沙、西七州,治凉州。节度不兼支度者,以支度自为一司,有遣运判官、巡官各一人; 其兼支
官署名。秩从六品,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(1279),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,掌上都金银器皿制造。置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