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积射将军
官名。职掌、品级同“左积射将军”。
官名。职掌、品级同“左积射将军”。
参见“右外兵郎”。
官名,元世祖至元三十年(公元1293年)置,属宣课提举司,秩从七品,掌猪羊市税收。其佐官有大使一人,从八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及军中职官。见 “朝上典官”、“军中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掌采买物料,分设朝中与军中,朝中的为天朝典官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;军中的为各军典官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
辽北面诸帐官机构名。掌国舅别部之事,官名未详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东宫中药藏局长官。流外三品蕴位。
安置罪犯劳作的场所。清末置,专门安置轻罪人犯并强制其工作习艺。初属巡警部,后改属民政部管辖。自光绪二十九年(公元1903年)以来陆续开办,多由庙宇仓廒改设。无监狱的州县并有兴办习艺所以代替监狱者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属官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教击鼓鸣金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鼓人,中士六人,府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教六鼓四金之音声,以节声乐,以和军族,以正田役。”官名。1、教鼓之官。《周礼·地
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设置。(1)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实行“村自治”,村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为村公所,由村长、副村长和闾长组成。采取合议制。其职权为:一、办理行政官厅委办事项
郡门下吏名。《隶释》五东汉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有录事掾,位次主记掾;晋代郡府置录事史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参见“录事”。
法部所属临时性机构。为皇帝调查某些特别重大案件而设置,简称查办处。其主要官员均由皇帝指派,一般由法部尚书和有关衙门的长官组成,案件的办理情况,直接向皇帝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