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“柔远清吏司郎中”。
骑吏名,属执金吾,负责宫外巡逻及非常事,天子出行,掌导从。共二百人,无品秩,比吏食俸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》。《后汉书·张酺传》:“窦景家人复击伤市卒,吏捕得之,景怒,遣缇骑侯海等五百人欧伤市丞。”《
① 官署名。即城局贼曹。东晋末刘裕分贼曹置,公府僚属诸曹之一,掌盗贼劳作事。南北朝诸公府、将军府、州府多有置者。长官为参军或参军事。隋朝王府、大将军府、柱国府等亦置,唐高祖武德 (618—627) 间
“典祠令”、“典祠长”省称。
官署名。明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。永乐十八年 (1420) 置,宣德十年 (1435) 罢。原掌交阯(今越南国北部) 布政使司巡按考察诸事。
科举名。又称南北通注铨法。分见 “北选”、“南选”。
官名。清代理藩院旗籍、王会、典属、柔远、徕远、理刑六清吏司各以郎中为主官。参见旗籍等六清吏司条。
官署名。北周明帝武成元年(559)始置,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,管理所属地区的军事民政,职权甚重。辖区增减无常,一般辖数州、多者可达数十州。设总管为长官,江陵总管府又设副总管。僚属有长史、司马、司录、治中
官名。唐宪宗元和八年(813)废天威军,以其隶左、右神策军,置马、步军将军及指挥使,以马军大将军知军事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居宣诏省。左正一官名。明清道录司之官员。掌理天下道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设,一人,正六品。清康熙十三年 (1674) 定设一人,亦为正六品。可兼充道录司,缺出由右正一升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