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北司
唐代称宰相为南司,因其在宫禁的南边;称宦官为北司,因其在宫禁的北边。南北司指宰相和宦官。
唐代称宰相为南司,因其在宫禁的南边;称宦官为北司,因其在宫禁的北边。南北司指宰相和宦官。
官名。《汉书·律历志》有治历邓平,为太史令所属待诏的职任之一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交通部,专管交通器材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见“南外都水丞”。官署名。宋置,见“都水外监”。
官署名。唐朝设此官署,负责选择米麦。其官有令二人,正八品下;丞四人,正九品上;监事十人。此署属司农寺。参看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官署》。
官名。宋朝恩荫补官名目之一。由礼部奏补。
官名。金置典给署,属太府监。本为勾盾署,明昌三年(公元1192年)更名。掌宫中所用薪炭冰烛,并管官户。以令为主官,旧称钩盾使,从六品;下设丞(旧名钩盾副使)、直长。
州分职吏名。北魏置于诸州,见“州市令”。
明朝宦官,详见“御用监里监把总”。
北周太祖宇文泰为西魏丞相时创建。西魏大统年间(公元535—551年)宇文泰采用苏绰的建议,仿《周礼》六军之制,在都督中外诸军事之下设六个柱国大将军以领兵,每一柱国大将军之下辖两个大将军,每一大将军之下
武官名。北齐置,为左右卫府的直卫属官。其秩分别为正五品上与从六品下,掌警卫宫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