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理事务侍卫班领
官名。清朝侍卫处之职官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定员十二人,由上三旗内选拔。乾隆三十六年(1771)始定,同一等侍卫,武职正三品。由领侍卫内大臣统领。掌章奏文移之事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处之职官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定员十二人,由上三旗内选拔。乾隆三十六年(1771)始定,同一等侍卫,武职正三品。由领侍卫内大臣统领。掌章奏文移之事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省警务处,掌办视察全省警务;其下设视察员至多八人。国民党政府时期各省警务处统设视察二至四人,不分设视察长与视察员。民国三十六年(公元1947年)与保安处合并为警保处。
见“吴尔哈伯额达喇喇哈番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掌军需事务。宣宗贞祐二年(1214)置。设使、副使领库事,秩从八品、从九品。
官名。西汉刘邦置,以灌婴任此职,随从征伐。南朝宋、十六国后赵及北魏亦置,皆用宦官充任。后赵申扁任此职时,掌机密,处理奏案,权倾内外。北魏时属中谒者仆射,随侍宫中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职员令
参见“内三院”。官署名。清入关前置,为“内三院”之一,入关后随内三院改组为内阁。参见“内三院”。
负责戍防的军吏。《水经·河水注》引《古本竹书纪年》:“魏襄王十七年。邯郸命吏大夫奴迁于九原,又命将军,大夫,适子戍吏皆貉服。”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楚国官印文:“郢粟客鉥。”参见石志廉《战国古玺考释十种》(《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》一九八二年第二期)。
官名。见“牧厂统辖总管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敦睦宫所属丁户。唯于南京设一处提辖司。
官名。西晋王国置,率兵守卫王陵。南朝宋、梁,北齐俱置。帝、后之陵亦或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