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授
授官制度。明朝文武官吏初授散阶后,历考得授本品中更高一阶散官。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均置有升授之阶。
授官制度。明朝文武官吏初授散阶后,历考得授本品中更高一阶散官。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均置有升授之阶。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(713—741)中集贤殿书院置,无常员,以他官兼,天宝(742—756)以后,史馆亦置,掌修史,以登朝官领史职者为之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陕西部、刑部陕西部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。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陕西部”。
①得到君王宠幸的内官。《左传·僖公十七年》: “易牙入,与寺人貂因内宠以杀群吏。”杜预注:“内宠,内官之有权宠者。”②指宠幸的姬妾。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,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见“御前弓马子弟所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于定员以外,额外加派官员主管或处理某事,称添差。此仅有其名不管实事,则称添差不厘务。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宋制,于正额外再额外添派官员主管或处理某事,称为添差;或仅有其名而不处理政务者,则称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。北周沿置,后改典命为大司礼,遂隶大司礼,武帝保定四年 (564),改大司礼为礼部,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。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明太祖初于大都督府中置断事官,从五品,掌理断军中刑狱。洪武十三年 (1380) 改置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都督府,乃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。十七年,改五军各设左、右断事二人,从九品,二十三年升
吏员名。晋置,属尚书省。参见“郡省事”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员二人,五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