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医官

医官

掌医疗之官的统称。历代皆置。《周礼》有医师,掌医之政令。秦汉有太医令、丞,属少府。东汉又有医丞、医工长。魏因之。晋沿置而属宗正。南渡后省中正,改属门下省。宋、齐隶侍中,梁、陈因之。后魏有太医博士助教。北齐又称太医令、丞。后周置太医下大夫。隋、唐均置太医署,隶太常寺,置令。凡领针炙、按摩、咒禁,各有博士。殿中、殿内省另置有尚药、奉御、侍御医、司医、医佐等官。唐、五代又有翰林医官使。宋朝置翰林医官院使、副各二人,并领院事,以尚药奉御充。或有加诸司者,直院四人,尚药奉御六人,医官、医学无定员。辽朝北面太医局,官有使、副使、都林牙; 又有医兽局,官同太医局。南面官有汤药局。金太医院官有提点使、副使、判官。元朝太医院奉御药物,领各属职,官有院使十二人,同知、佥院、同佥、院判、经历、都事各二人,照磨兼承发架阁库一人。中统元年 (1260) 置宣差提点太医院事,二十年改为尚医监,二十二年复为太医院,置提点四人,院使、副使、判官各二人。明朝太医院设院使一人,院判二人。清朝太医院院使汉人一人,左右院判汉人各一人。另,明清各府设正科,州设典科,县设训科,皆一人,设官不给禄,掌地方医疗人材培养。


掌管医政或医疗事务的官员,天子、诸侯皆置。如《周礼》中的医师、五代时的翰林医官使、宋代的翰林医官院使,明清的太医院使、副使皆是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免官

    亦单称免,为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秦在战国时即已施行于严重失职的官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杂抄》中说:“县毋敢包卒为弟子, 尉赀二甲,免;令二甲。”官员被免职后称为废官。历代均有免官之制,北洋政府于民国

  • 廉清

    选举制度。十六国后赵石勒赵王二年(320),“令群僚及州郡岁各举秀才、至孝、廉清、贤良、直言、武勇之士各一人。”(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)石勒建初二年(331)又下书令公卿百僚岁荐廉清一人,答策上第者拜

  • 坊事

    官名。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 (739) 内侍省太子内坊局置,五人,从八品下,与导客舍人共掌序导宾客之事。

  • 副保正

    见“保正”。

  • 北军中候

    官名。东汉始置,掌监屯骑校尉、越骑校尉、步兵校尉、长水校尉、射声校尉所领北军五营,秩六百石。秩虽轻而职重,实为京师常备禁卫军长官,得自辟僚属。三国魏、西晋增设禁军兵力,置地位更高的中领军统辖,北军五营

  • 邮传部左右侍郎

    官名。清末置,左右各一人,为邮传部的副长官。见“邮传部”。

  • 流内视品

    流内九品三十阶之外,隋朝又有十四等,行台尚书令为视正二品,又有视从二品、视正三品、视从三品、视从四品、视从五品,以下为视正、从六品,视正、从七品,视正、从八品,视正、从九品。唐朝又有视流内起居,五品至

  • 六察

    ①谓唐、宋监察御史分察百官之六事: 其一,察官人善恶; 其二,察户口流散,籍帐隐没,赋役不均; 其三,察农桑不勤,仓库减耗; 其四,察妖猾盗贼,不事生业,为私蠹害; 其五,察德行孝悌,茂才异等,藏器晦

  • 侍卫上直军

    军事编制。明洪武 (1368—1398) 中始置。初置上直卫亲军指挥使司十二卫: 锦衣卫、旗手卫、金吾前卫、金吾后卫、羽林左卫、羽林右卫、府军卫、府军左卫、府军右卫、府军前卫、府军后卫、虎贲左卫。永乐

  • 六条

    汉代以郡守为地方行政最高长官,郡下有县,为防止郡守、县令有违法行为,便遣刺史分行巡察,其监察内容有六条,在六条之内的事则纠察,六条之外的则不管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,掌奉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