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前锦营

猜你喜欢

  • 功勋

    参见“功勋制度”。太平天国勋位名。见“勋位(1)”。

  • 廷辩

    汉朝议政制度,亦作庭辩。公卿百官奉皇帝之命会集朝廷,就施政方针或重大事件进行辩论。《汉书·窦婴传》: “上然之,赐婴食,曰‘东朝廷辩之。’”颜师古注引张晏曰: “会公卿大夫东朝,共理而分别之。”

  • 市令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于中都设。掌市场管理,包括平物价、检查度量权衡、百货估价等。辖有司吏四人,公使八人。官署名,金朝中都置。掌平物价,察度量权衡之违式、百货之估值。其官有令,正八品。丞,正九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

  • 典弩都尉

    官名,三国魏置,以前称积弩都尉,后改称典弩都尉,掌弩射兵。《太平御览》241卷《都尉》引《魏略》:“积弩都尉,秩比二千石,后更为典弩都尉。”

  • 回易务

    官署名。宋朝沿边官府所设以官钱为本经营商业、借贷业或倒卖钞券的机构,求赢利以弥补地方财政收入之不足,以本部属吏掌管。金章宗承安三年(1198)十月,沿置于两行部,以绵绢物段易银钞。宣宗贞祐二年(121

  • 中校尉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陆陵成自此职迁河间太守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九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官名。北魏置,为从九品上武职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
  • 公有司

    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公室财物。《左传·文公十四年》:“公子商人骤施于图。而多聚士,尽其家,贷于公有司以继之”。杨伯峻注:“公有司为一词,谓掌公室之财物者。”

  • 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① 下级军吏。《墨子·迎敌祠》: “校自门左、先以挥,木石继之。”孙诒让注: “校,盖军部曲吏。”②掌驾车马。同“校人”。《荀子·哀公》: “三日而校来谒,曰: ‘东野毕之马失。两骖

  • 内城巡警总厅各分厅

   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。分为内城中分厅、内城东分厅、内城南分厅、内城西分厅、内城北分厅。各分厅以知事一人为主官,正五品,总理本分厅事务。各分厅内部分设三课六所,以分理众务。总务课,掌警事、机要、

  • 右骐骥副使

    官名。宋太宗雍熙 (984—987) 中置,后用为武臣阶官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 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