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刺史

刺史

官名。汉武帝元封五年(前106)始置,分全国为十三部(州),部置刺史一人,秩六百石。无治所,奉诏巡行诸郡,以六条问事,省察治政,黜陟能否,断理冤狱。所察对象主要是二千石长吏,其次为强宗豪右,诸侯王亦在督察之列。成帝绥和元年(前8)更名州牧,秩真二千石。哀帝建平二年(前5)复旧制,元寿二年(前1) 又改名州牧。东汉建武十一年(后35)省。十八年仍置,秩六百石。西汉刺史常以八月巡视所部郡国,岁尽诣京都奏事。东汉不令自诣,属吏有从事史、假佐,员称略与司隶校尉同,有固定治所,实际上成为比郡高一级的地方行政长官,权力增大,除监察权外,又有选举、劾奏之权,有权干预地方行政,又拥有领兵之权。灵帝中平五年(188),刘焉刺史威轻,建议改置州牧,遂选群臣以居其任。三国魏州或置牧,或置刺史。置刺史则领兵者为四品,不领兵者则单车刺史,五品。蜀、吴皆置,已成为一州行政长官,除治民外,领兵者兼掌武事。晋刺史三级: 领兵且加都督者,二品;领兵者四品;不领兵者五品。凡领兵即加将军者皆可开府,置府僚。加都督者权颇重。南朝宋同。齐亦置,制不详。梁州分六等,刺史秩二千石,选拟视内职,班品不详。大致大州比令、仆班,小州比参军班。陈刺史亦三等,但稍异晋、宋之制,有不领兵刺史,大州三品,中州四品,小州五品; 加督者,大州二品,中州三品,小州四品; 加都督者,大州一品,中州二品,小州三品。凡刺史多有加持节、假节之号者,然与官品无关。为加强控制权,刺史常自领治所之郡太守。北朝北魏孝文帝时司州置刺史,官极崇重,为二品中; 至太和二十三年(499)时改为司州牧,从二品。外州则例置刺史。道武帝天赐二年(405)制,诸州置三刺史,宗室一人,异姓二人。皇兴(467—470)中亦有一州置二刺史者。以后不见。至太和二十三年,定上州刺史三品,中州从三品,下州正四品下。北周三万户以上州刺史正八命,二万户以上州刺史八命,一万户以上正七命,五千户以上七命,五千户以下正六命。凡刺史例加将军并开府。有加持节、都督等号者,督一州或若干州,又有加仪同三司者。北周则常兼总管,为总管者位高权重。刺史属官分州佐、府佐两个系统,前者有别驾、治中等,后者有长史、司马等。至隋唐五代,刺史为一州行政长官,不带军号,员一人,品秩依州等级由从三品至正四品下不等。其属有长史、司马、别驾、录事参军及司功、司仓、司户、司田、司兵、司法、司士参军事等,员额增减不一。唐初刺史例加使持节,唯给铜鱼一枚。中叶以后多带防御使、团练使,其属又有押牙、虞候、兵马使等。时藩镇擅权,刺使受制,出现“制敕不下支郡”,“刺史不专奏事”的局面。隋炀帝时又改州为郡,刺史称太守,另于司隶台置刺史十四人(正六品),掌以六条巡察郡县,与汉制略同。宋承唐制。宋朝初年尚有驻本州者,后多为武臣寄禄官。北宋前期为五品,元丰改制定为从五品。至明清,刺史又为知州别称。


官名。刺史二字,刺为检举不法,史为皇帝所使。秦朝设刺史,监督各郡。汉武帝元封五年在全国十三部(州)设刺史,以六条监督郡国,而刺史的官阶远远低于郡守和国相,刺史的官俸为六百石,郡守和国相的官俸为二千石。成帝绥和元年改为州牧,哀帝又改名为刺史。东汉因之,灵帝时为提高地方长官权力,又改刺史为州牧,居郡守之上,掌一州的军政大权。三国魏晋南北朝,重要州、郡的刺史由都督兼任,权力更大。隋初雍州置牧,其余各州并置刺史,开皇三年罢郡,以州统县,刺史名存实亡。唐朝的节度使、观察使兼任驻地的州刺史,辖境地内的各州刺史皆为其属官,刺史的职位渐轻,宋朝设知州,以朝臣担任,虽仍有刺史这种官名,仅是虚衔,并不赴任。辽金两代还没全废,元明全废。清朝的“刺史”,用作知州的别称,与前朝的刺史不同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等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下濑将军

    官名。西汉置。汉武帝时曾有下濑将军甲将罪人及楼船十万人,攻苍梧。杂号将军名,汉置,掌征伐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:“遣伏波将军路博德出桂阳,下湟水;楼船将军杨僕出豫章,下浈水;归义越侯严为戈船将军,出零陵,

  • 蒙藏事务局

    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 (公元1912年) 七月设置,属国务院,掌理蒙古与西藏的地方事务。设总裁、副总裁各一人,为正副长官;下设参事二人,秘书二人,佥事八人。主事十二人;执事官四人,掌理接待和翻译

  • 改官

    宋代京官和选人是差别较大的两个官员阶层,京官的升迁用磨勘法,而各级选人升迁阶官, 只称循资, 不称磨勘。各级选人考满,须有京官举主五人,其中必须有本路转运使、转运副使或提刑使方可磨勘改换京官。升入京朝

  • 中将

    官名。民国军制,高级军官称将,分上将、中将、少将。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。见“将官”。

  • 中执法

    ① 即“御史中丞”的别称。《汉书·高帝纪下》: “御史中执法下郡守”。晋灼注: “中执法,中丞也”。②官名。三国吴置。《三国志·是仪传》: “拜侍中、中执法”。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称“吴置中、左、右执

  • 内政部

    官署名。原名内务部,民国十七年改称内政部,属行政院,掌管全国内务行政事务。下设总务、民政、警政、地政、礼俗五司,及统计处。设部长一人,总理部务;另有政务次长、常务次长各一人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其

  • 农林部

    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置实业部,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分置农林、工商两部。农林部管理全国农林行政事务,以总长、次长为正副长官。部内除总务厅外分设农务、垦牧、山林、水产四司。各司以司长为主官

  • 勋武前锋都将

    见“勋武前锋五职”。

  • 启本

    文书名。上行文。启之用作文书,魏晋时已有,晋尤盛行,时为臣工向皇帝启奏的文书之一。明沿唐制以启本作为百官上书于东宫(皇太子)或对诸王言事文书之专称。款式与题本同,亦有批红。清初多尔衮为摄政王,大臣官员

  • 兵马都监

    官名。宋朝诸路分都监及诸府、州、军、监,以至县、镇、城、寨、关、堡都监,或称兵马都监,掌屯戍、边防、训练政令。辽朝置为诸部署属官,属北面边防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