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农署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令、丞。掌劝课农桑,隶司农寺。又辖山阳、平头、督亢三部丞。隋初沿置,设令二员(正八品)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罢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令、丞。掌劝课农桑,隶司农寺。又辖山阳、平头、督亢三部丞。隋初沿置,设令二员(正八品)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罢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一党行政的长官。掌党的政教禁令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党正,每党下大夫一人”,“各掌其党之政令教治,及四时之孟月吉日,则属民而读邦法,以纠戒之。春秋祭禜,亦如之。国索
武臣的差遣职务。五代时后梁与后周设置,掌宫内治安事务。参见“巡检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衡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陆军官佐、军士、军用文官、旗绿防营各员弁,陆军各学堂职员、学生之叙勋、奖赏、恤典、荫袭、世职、请封、加级、记录,以及土司承袭等事
官名。元明都设河泊所,掌收渔税。其长官为大使、副大使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河泊所》,参看“河泊所”条。
官名。三国魏元帝咸熙二年 (265)于晋王司马昭相国府置,统兵,位在骁骑将军、左右长史之上。司马炎即晋王位后,分为左、右卫将军。十六国前凉、后燕仍置。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 (507) 复置,以尚书右仆射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(976) 置,为巡检使副贰。金朝为诸巡检司次官,明清于巡检司置,从九品,为巡检之副职。
官名,西汉置,属少府,掌作兵器弓弩刀铠之类,还掌织绶杂工,兼掌制铜器、漆器等玩好之物。武帝太初元年改称考工令。有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,参看“考工令”条。
官署名。三国魏末相国府僚属诸曹之一,长官为属。西晋初不置,司马睿镇东丞相府复置,长官为参军。南朝罢。官署名,三国魏置,为相国府属曹,以属主曹事,掌骑士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三少帝纪》:“(咸熙元年)相国左
1、“五百”的别称。汉朝“五百”为官府小吏,掌护卫、引导、行杖等。参看“五百”条。2、即“伍长”。晋崔豹《古今注》:“伍伯,一伍之伯也。伍人曰伍,伍长为伯,故称五伯。一曰户伯。”又作伍百、五百。(1)
官名。 北魏置宿卫禁军中的下级官吏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九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