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部左侍郎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十三年 (1380) 置兵部左、右侍郎各一员,正三品,为兵部副长官,协掌部务。时罢中书省,六部直达皇帝,分掌政务,故其职甚重。清朝顺治元年 (1644) 改兵部左、右参政为左、右侍郎,满、汉军员正二品,汉员正三品,顺治十六年改皆正三品,康熙六年 (1677) 复旧制,九年复改皆正三品,雍正八年 (1730) 皆升正二品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各减一员,宣统三年 (1911)废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十三年 (1380) 置兵部左、右侍郎各一员,正三品,为兵部副长官,协掌部务。时罢中书省,六部直达皇帝,分掌政务,故其职甚重。清朝顺治元年 (1644) 改兵部左、右参政为左、右侍郎,满、汉军员正二品,汉员正三品,顺治十六年改皆正三品,康熙六年 (1677) 复旧制,九年复改皆正三品,雍正八年 (1730) 皆升正二品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各减一员,宣统三年 (1911)废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翊正司,掌皇后属户二千五百,设于成宗元贞元年(1295)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满语,护卫之意。清朝高级官员之侍从武弁,简称“戈什”。总督、巡抚、将军、都统、提督、总兵等官皆得自行委派。清朝高级官员的侍从护卫称“戈什哈”,简称“戈什”。总督、巡抚、将军、都统、提督、总兵等都自选派
隋唐时官俸的组成部分之一,参见“田禄俸料制”。
官名。北宋初,编修敕令例由翰林学士等儒臣掌之。仁宗天圣五年(1027)以后,改差宰臣提举,选侍从官晓法令者为详定官,另置删定官,无常员。官名。宋置,掌编修敕、令、格、式。自熙宁初,编修《三司令式》,命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员额一人,为行政院的副长官。参见“行政院院长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,为天官府左右宫伯中大夫所属,正二命。其职掌据《隋书·礼仪志》所载为“掌御寝北门之左右。并银甲,左执犀环,右执兕环长刀。”
官职制度。魏晋南北朝指适于士族高门担任的官职。除尚书、中书等地位显要的官职外,一些品阶较高,政事不繁,不一定有实权的官职,如秘书省属官、东宫官属等,亦为清官。在清官中仍有程度的不同,如“侍中”较“散骑
儒臣向皇帝讲授经史之制度。汉成帝时,曾召郑宽中、张禹朝夕至金华殿,讲说《尚书》、《论语》。北魏孝武帝复延公卿学官于显阳殿,命儒臣讲《孝经》、《礼记》、《大戴礼》。至宋朝始成定制。宋太宗曾以著作佐郎吕文
指帝王的母族、妻族,即太后、皇后、嫔妃的家族——娘家人。《史记·外戚世家》:“自古受命帝王及继体守文之君。非独内德茂也,盖亦有外戚之助焉。”
官名。北魏始于诸王府置仓曹参军事;北周诸王府亦置,《隋书·皇甫诞传》记北周时皇甫诞曾任毕王府仓曹参军。隋诸王府与唐亲王府亦置此职。唐制员额一人,秩正七品上,掌禄廪、府膳、出纳、市易、畋渔、刍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