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曹掾属
官名。见“公府兵曹”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兵曹”。
负责把守一门的小官。参看《门者》条。
官名。北宋置,佐采访使察访官吏善恶和民间疾苦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税务处各股股长的副职,见“税务处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典羊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财政部组织法》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监督烟酒税收及考核成绩事项;二、考察烟酒制造产销事项;三.厘订烟酒税率事项;
海关海事部巡工科洋员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乌里雅苏台参赞”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新授官职,除朝见皇帝谢恩外,又赴政事堂向宰相、执政致谢,称堂谢。宋制,官员新授官职,除了朝见皇帝谢恩之外,并须赴政事堂向宰执致谢,称为堂谢。
官署名。清末新设检察机构。分为不同级别,有总检察厅、高等检察厅、检察厅等。负责对同级审判厅管辖条件的检察事宜。详见“总检察厅”、“京师高等检察厅”、“京师内外城地方检察厅”、“地方检察厅”等。官署名。
官署名。明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。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置,置监察御史掌其事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罢。成祖即位,复置。永乐元年 (1403) 改北京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