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东汉中平五年(188)初置,西园八校尉之一。灵帝以小黄门蹇硕任之,统余七校尉。官名,灵帝初置,为西园八校尉之一,掌屯卫兵,是仅次于将军的武官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上军校尉蹇硕下狱死。”参看“
官名。明朝武官到任时所带的跟随人员。名额依官职不等。其中幼官或舍人称参随,勤杂随从称伴役。
官名,汉置,为骏厩长官,简称骏马令,掌养骏马供宫中用,秩六百石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。
宋朝“通判”之别称。指州郡长官的下属官吏,如长史、别驾、通判等。庚亮《答郭豫书》:“别驾旧与刺史别乘,其任居刺史之半。”杜甫《杜工部草堂诗笺》十六《即彭州高使君适虢州岑长史参》:“诸侯非弃掷,半刺已翱
① 官职等级制度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置,以取代原有的九品官制。自丞相、太宰等至车府令,分十八个等级,称十八班。以班多者为贵,同班者则以班序先后分高下。只授予乡品二品的士族。乡品三品以下的寒
民国置,为县、市教育行政机关。民国十一年改县劝学所为教育局。国民政府成立后,各市也相继设立。凡县、市的学校、图书馆、博物馆、体育场、公园等文化事业均归其管。设局长一人、督学及局员数人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二年(1108),改左光禄大夫置,为正三品文臣寄禄阶官。参见“光禄大夫”。文散官名。宋大观二年(公元1108年)置,秩正三品。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之将领。顺治元年(1644) 定前锋营编制时称 “噶布什贤章京” 。十七年,定汉名为前锋参领。位于前锋统领之下,共八人,左、右翼各四人。正三品。掌分辖营众,以备警跸宿卫。康熙 (166
建于康熙二十年(公元1681年)四月,乾隆十四年(公元1749年)隶属于理藩院。嘉庆七年(公元1802年)改隶热河都统。木兰围场位于承德以北一百十七公里,在蒙古部落中,周围一千四百余里。场内根据地形变
指众臣百官。《史记·伍子胥列传》:“太史公曰:怨毒之于人甚矣哉,王者尚不能行之于臣下,况同列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