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朝三司、户部、御史台、刑部、大理寺及诸路提点刑狱司皆设,负责提供检详各种条法。官名。宋代在刑部、大理寺、御史台、户部、三司、诸路提点刑狱司设置,掌检详法律,以确定刑罚。
见“军巡使”。
官名。清末各机构中所设提调一职之副手。官名。为提调的副职,见“提调”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三年(992),分左藏置,专掌财赋受纳。四年,复并入左藏。
官名,汉置,为公府或郡县佐吏,掌农桑等事,简称田曹。其后,晋公府也置,兼掌分察州郡。《晋书·温峤传》:“司徒置田曹掾,州一人,劝课农桑,察吏能否,今宜依旧置之。”
官署名,辽朝置。辽朝六院部有“知六院事”,在朝称“南大王院”。详见“南大王院”条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。
指国家的重臣,栋梁之臣,能支撑国家的大臣。《汉书·五行志下》:“起于柱石大臣之位,受命而王之符也。”《后汉书·伏湛传》:“柱石之臣,宜居辅弼,出入禁门,补缺拾遗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兴造事务。《魏书·张衮传》: “(张)陵袭爵,后为赤城典作都将。”
官名。唐朝武官散阶,第六阶,正三品下,位怀化大将军下、云麾将军上,授新归附唐廷的诸蕃首领,仍隶各卫。武散官名。唐置,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,秩正三品下。
辽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南大王院官员,在南院太师下。天祚帝天庆八年(1118)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