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日历所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元年(1131)置,掌修皇帝日历,以秘书省长官、副长官通领。三年,改命宰相提举,以侍从官为修撰。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元年(1131)置,掌修皇帝日历,以秘书省长官、副长官通领。三年,改命宰相提举,以侍从官为修撰。
官名。北周置,为朝中官员的加官,无具体职掌,八命。详见“金紫光禄大夫”。散官名。北周置,秩八命。参见“金紫光禄大夫”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主管狱讼刑罚的长官。《孟子·梁惠王下》: “士师不能治士,则如之何?” 焦循正义: “士师,狱官吏也。” 《周礼·秋官 ·士师》:“掌国之五禁之法,以左右刑罚。”官名,主察狱讼等事。
宫中女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准银青光禄大夫,三品
官名,汉置,属掖庭令,掌牛官。《汉书·外戚传下·孝成赵皇后》:“(元延元年)其十月中,宫乳(产)掖庭牛官令舍……取牛官令舍妇人新产儿。”宫,指中宫学事史曹宫。
即“江淮行省”。
官名。宋太宗淳化五年(994)置,以朝官充任,员一人,掌文武官告身及封赠告身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
命妇封号名。宋朝置,以封诸妃曾祖母、祖母、母,执政曾祖母、祖母、母及东宫三太至县公之母。
官名。初为正员之外添差之散骑侍郎,无员数,后成定员官。西晋武帝始置,南朝、北魏、北齐沿置,属散骑省(东省、集书省),初多以公族、功臣子充任,为闲散之职,常用以安置闲退官员、衰老人士。南朝陈为三公之子起
官名。原为少数民族部落首领的称号。十六国代拓跋什翼犍建国二年(339)沿用其称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其诸方杂人来附者,总谓之乌丸,各以多少称酋、庶长,分为南北部,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。肘帝弟觚监北部
官名。辽于上京、东京、中京、西京、南京均置处置使,属南面京官。其职掌可能是分别督察五京道所属州县官吏,如唐观察处置使之职。其官署分别称某京处置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