俗吏
无能的官吏。《汉书·贾谊传·陈政事疏》:“夫移风易俗,使天下回心而乡(向)道,类非俗吏之所能为也。俗吏之所务,在于刀笔筐篋,而不知大体。”
无能的官吏。《汉书·贾谊传·陈政事疏》:“夫移风易俗,使天下回心而乡(向)道,类非俗吏之所能为也。俗吏之所务,在于刀笔筐篋,而不知大体。”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官署之一。永乐十八年(1420)永乐迁都后始置。洪熙元年(1425)复以南京为京师,遂去“南京”二字。正统六年(1441)再定以北京为京师,原留南京之太医院仍加“南京”二字,遂为定制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为四方使者署互市监次官,一人。
官名。即太子右司御副率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二人,以五官正充任,为司天监长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司天监罢。
官名。春秋时期齐国置,掌手工业。《管子·小匡》: “市立三乡,工立三族,泽立三虞,山立三衡。”《管子集校》王引之云: “,乡,亦官名,与族、虞、衡同例。”
清理藩院内部机构。掌收受内外札萨克及各省督抚等衙门发来文书,并管理本院吏员、通事、差役等事务。设司务满、蒙各一人,笔帖式满、蒙各二人,经承二人。
官署合称。即宋朝修合药所与出卖药所。徽宗初于京城置二修合药所、五出卖药所。政和四年(1114),改修合药所为医药和剂局,出卖药所为医药惠民局。参见“熟药所”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礼仪院”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主刑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。
即“贝勒依法依旦尼达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