侦测科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学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防司,宣统二年(1910),随司改属海军部。三年,军防司撤,并入军学司。掌测绘沿江、沿海水道及航道,经管沿海、沿江航标,管理测海练船、测海库之建筑,承办沿海、沿江台垒的防守、修造,经理划分台垒区域及戒严事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学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防司,宣统二年(1910),随司改属海军部。三年,军防司撤,并入军学司。掌测绘沿江、沿海水道及航道,经管沿海、沿江航标,管理测海练船、测海库之建筑,承办沿海、沿江台垒的防守、修造,经理划分台垒区域及戒严事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左六司支司之一,置郎中、员外,以主其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司量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,设经承,掌理军事。
官名。明清太常寺所属各祠祭署之副职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,改各署署丞置。天坛、地坛、朝日坛、夕月坛、先农坛、帝王庙等各坛庙均设,各二人,从八品。佐奉祀掌典守神库、以时巡视而督其洒扫之事。清沿置
官署名。吏部诸司之一。详见“司封”。官署名。隋吏部置主爵司,主封爵之事,为吏部四司之一。司的长官,隋初称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司封郎中一人
(1) 汉代卫尉所属的低级武官。其地位高于作为士兵的卫士,见《汉书·惠帝纪》。(2)唐天宝十一年(公元752年)改府兵士兵——卫士为武士。
官名。清朝福建船政长官。同治五年(1866)置。一人,特简。初为钦差大臣,正二品,光绪四年(1878)后,曾数次由地方巡抚、总督、将军等兼任,品秩不定。掌理福州船政局轮船制造事宜。
流外官名。宋初置于三省与枢密院,掌承发诸房文字。金代在尚书省左右司亦有设置。
官名。宋朝诸路分都监及诸府、州、军、监,以至县、镇、城、寨、关、堡都监,或称兵马都监,掌屯戍、边防、训练政令。辽朝置为诸部署属官,属北面边防官。
政区名。元代在至元之初,行省与宣慰司平行,自至元十三年(公元1276年)平宋以后,宣慰司降级而隶于行省,成为行省与路、州之间的承转机构。其辖区以道为名,称为宣慰司道。此种宣慰司道,全国计有十一道:(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