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儒学类科目。开元五年、六年(公元717、718年)诏举,郑少微等二人及第。
官名。秦末汉初为统领骑兵之武职,无员,无固定职掌,不统兵时为侍卫武官。宣帝时以一人监羽林骑,又以一人领西域都护,秩比二千石,遂成定制。后又有领三辅胡越骑、监河堤事者。因亲近皇帝,多以侍中兼任。东汉名义
见“敕书”。
“大理正”、“大理监”、“大理平(评)”的合称。详见各条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护军营之职官。掌章奏文移。额定三十人,上三旗每旗设十人。每以五人轮值,充“直班门笔帖式”,于守卫之景运门、隆宗门、后左门、后右门办理文书事务。参见“直班门笔帖式”。
官名。宋朝始置。初为太学职事之一。仁宗时,选差学生充任。神宗熙宁四年(1071)选上舍生分经为之,每经二人。熙宁末年,始正式命官充任,并仍参用学生,遂有命官学正与职事学正之别。命官正九品,三年一任。南
官署名。汉朝监修楼船的工官。楼船为甲板上起有楼阁的大船,多用于作战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,庐江郡置此官。官名,汉置。1、掌监造楼船。楼船:在甲板上建有木楼的大战船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上·庐江郡》:“有楼船官
官名。为课的主官。见“课”。
黄帝时官名。黄帝以云名官,夏官为缙云氏。详见“缙云”条。黄帝的另一称号。见“黄帝”。
官名。春秋齐国置,为各乡之长官,即乡大夫。齐制国二十一乡,每乡设一人,掌一乡之政教风化,向上推荐乡里的好学、慈孝、俊良和有勇力者,举告不孝不悌、骄躁淫暴和不用上令者。《国语·齐语》: “正月之朝,乡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