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。掌清道、防疫、检查食物、屠宰、考验医务、药材,并管理卫生警察,设参事一人,从五品,承厅丞指挥,掌理本处事务。下设清道、防疫、医学、医务四股,分理本处事务。各股股长一人,
官署名。元置,属路总管府,掌杂造器物。设官有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
官名,汉时投马国有此官。详“弥弥”条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于北京置行人司,原在南京之行人司官署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行人司。只设右司副一人,从七品,无所职掌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八日公布的《划一现行地方警察官厅组织令》的规定,设于各省省会及商埠地方,承内务总长及省、道行政长官之命,管理警察行政事务。厅内分设总务、行政、司
官名。清末海军长官。宣统元年(1909)设。一人,正二品,海军副都统加海军正都统衔充。职督率巡洋、长江二舰队。
官名,汉置,俸二百石,各边县置,主边防障塞的武官掌禁备羌夷犯塞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边县》。
官名。为州军府不署曹参军名号之一。南朝时宋置此职,《宋书·颜师伯传》记师伯为刘道彦雍州辅国府行参军,后为衡阳正义季征西行参军,世祖徐州安北行参军。世祖镇浔阳,板为参军事,署刑狱。从颜师伯屡任参军有署曹
官名。西夏置。意为“大王”。西夏党项语“宁”即王,“令”即大。景宗显道元年(1032),元昊立官制,以此为蕃官名称之一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少府,为考工室令副职。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改考工丞。官名,西汉置。为考工室令之副,佐令掌职事。详“考工室令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