互市监丞
官名。唐朝少府监互市监次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。
官名。唐朝少府监互市监次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。
即“小县伯下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所属。专掌稽查坛庙警卫,兼理稽查内外城地方违警之事和应责事件、交查要件。设总办、会办各一人,为正副主官,帮办二人,协助办事;委员三十四人,分理本处事务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布宪中大夫禁游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唐朝北衙禁军左羽林军统兵长官,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置,员 一人,正三品。武则天时地位日重,玄宗开元 (713—741) 年间最为荣宠,成为举足轻重的禁军统兵官,多以宦官为之。肃宗乾元二年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八班,与武臣将军等同班,代旧前、后、左、右四将军。普通六年(525)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八班。南朝陈拟第四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如加为爪牙大
官名。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一。掌随皇帝出朝时捧剑,位居司礼监太监及东厂提督守备等太监之次,属太监中地位极高者。
节度推官、判官与观察推官、判官合称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掌诸军兵田。职与典农校尉相通。六品。秩比二千石。隶大司农。两晋、南朝宋置于诸郡,掌财赋会计漕运。常简称度支。梁、陈则唯置于巴陵郡,皆立府,管理郡务。官名,三国魏置,职与典农校尉类似,掌
见“驻泊”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始定,为举人、监生出仕时最劣等出路。即待选授云南、贵州及各边省官署首领官、卫学教授、王府教授之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