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二班,普通六年(525)列为十武将军之一,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。陈改为拟六品,比秩千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十
见“使院牙职”。官署名。节度使留后(官名)的官署称使院。《资治通鉴》唐天宝六载十二月:“常清至使院,使召德诠。”
官署名。即“验封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农商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矿业的提倡和奖励;二、矿权的特许和撤销;三、矿区勘定;四、矿业税;五、矿业诉愿;六、矿业监督;七、官营矿业;八、矿业警察;九、矿
西汉黄门待诏之一,为黄门书者中的功高者。见《汉书·艺文志》。假使,指功高者。《通典·职官三》“中书省通事舍人”条说:梁“谒者十人,……功高者一人为假使,掌差次谒者。”
宋朝兵部、刑部、工部通称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马官衙。设飞龙使、副使等职。官署名,负责养马。其长官为飞龙使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二》,参看“飞龙使”条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二年(991) 置,设主判官一人,掌有关帐籍之事。四年并归三司开拆司。
官名。清末高等检察厅及地方检察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后京师、各省设高等检察厅与地方检察厅,始置。每厅一人,京师高等厅正四品,省高等厅从四品,京师地方厅正五品,省地方厅从五品。掌督领本厅各员对
地方行政区划名。古代称邦畿千里之地为县。春秋时期,秦、晋、楚等大国常于新兼并得的土地置县。其后,逐渐推广到内地。王畿内都邑为县,诸侯境内之地亦置。新兼并得边远地置郡,郡虽大于县,地位却低于县。战国时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