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用语。唐、宋兼御史台官,称宪衔。唐朝后期,始授御史台兼官,以示优崇。宋朝分兼御史大夫,兼御史中丞、兼侍御史、兼殿中侍御史、兼监察御史五等。以授武臣、宗室及禁军将校。通事舍人、内殿崇班以上武臣,初除
即“管粮同知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左龙署次官。
官名。清入关前置。太宗崇德三年(1638),于六部、理藩院等机构设,员额不等。顺治元年(1644)改为员外郎。唯宗人府于雍正二年(1724)复改员外郎置。参见“宗人府副理事官”。官名。清太宗崇德三年(
清朝仓场侍郎之别称。
官名。元置,为上林署令丞的佐官,见“上林署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前期置,见“掌书”。
州吏名。北齐司州置,地位在部郡从事之下,职掌则同。参见“部郡从事”。
官名。原名东园主章丞,汉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更名木工丞,属将作大匠,为木工令副贰。掌大材,以供东园大匠修造所需。成帝省。官名,汉置,属将作大匠,佐长掌建宫殿用的大木材。参看“木工长”条。
见“治中”。官名。简称治中,掌文书案卷等,东汉至隋多沿置。详“治中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