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书学

书学

国立学校名。隋朝国子寺置,设博士二员、助教二员,教授书法,文帝开皇十三年(593)罢。唐太宗贞观二年(628)复置,隶国子监,置博士二员、助教一员,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,以石经、《说文》、《字林》为专业,兼习余书; 高宗显庆三年(658)又废,以博士以下隶秘书省,龙朔二年(662)复。宋朝徽宗崇宁三年(1104)置,五年罢。


官学名。隋初国子寺所属有书学,置博士二人,助教二人,学生四十人人仁寿初废。唐于国子监置书学,有博士二人,从九品下;助教一人。招收八品以下及庶人子弟为学生,员额三十人,以石经、《说文》、《字林》为专业课程,兼习其他字书。宋代书学建立于徽宗时,属翰林书艺局。学生和入学资格没有规定。课程分练习与研究两门。练习以篆、隶、草三体为主,研究以《说文》、《字说》、《尔雅》、《大雅》、《方言》为主。南宋废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外蒙古

    地区名。指蒙古高原北部,以别于高原南部的内蒙古。清代分为喀尔喀四部和科布多、唐努乌梁海二区。喀尔喀四部及其所附额鲁特、辉特二部,分为四盟:车臣汗部二十三旗组为克鲁伦巴尔和屯盟;土谢图汗二十旗组为汗阿林

  • 学部总务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学部。掌机要文移,审核图书、典籍、设郎中一人为主官。司内分设三科:机要科,掌理机要文书,撰拟紧要章奏及关涉全部事体的文件函电,并稽核京外学务官员功过、任用、升调及掌检定教员、聘用外籍

  • 省行政公署实业司

    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。北洋政府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《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》的规定,掌理下列各项事务:一、农业改良;二、农业试验场;三、蚕丝业改良和检查;四、地方水利耕地整理;五、天

  • 习驭

    杂任职名。唐于殿中省尚乘局置,员额五百人,掌调六闲之马。

  • 王府管领

    官名。清置,亲王府四人,郡王府三人,秩正六品。掌王府文移及遣委之事。

  • 主试委员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,主持考试事务。

  • 地租处

    官署名。清朝礼部所属之办事机构。由堂官酌委所属司员管理,二年一更代,无定员。掌收本部四百余顷田亩地租,以为添补养廉之用。所征钱币转输养廉处。宣统三年(1911)改隶典礼院。

  • 县司法公署

    兼理司法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五月一日公布的《县司法公署组织章程》的规定,凡未设地方审判厅的各县,应在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司法公署;如情况特殊不能设立者,经高等审判厅呈准司法部

  • 盐府

    官署名,三国时刘备置,掌盐铁的生产、买卖、税收等事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王连传》:“迁司盐校尉,较盐铁之利,利入甚多……迁蜀郡太守,兴业将军,领盐府如故。”

  • 伊都章京

    满语官名。武职。原称“伊都额真”,雍正元年(1723)改。汉译为“班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