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。掌旬设、节料、斋钱、餐钱、羊豕、米面 薪炭、陶器等物。
官名。 吐蕃副相, 曰论茞扈莽, 置一人, 与大相、都护、内大相、内副相、小相、整事大相、副整事、小整事共任国事。
官名。西域扜弥等国置,员一人,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。官名,西汉时西域诸国中多设此官,为低级武官,掌领兵作战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危须国》:“击胡侯、击胡都尉、左右将、左右都尉、左右骑君、击胡君、译长各一人。
即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”。官名。唐宋皆置,实为宰相。唐代中书令和侍中是宰相,别的官员参掌,必加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”,简称“同平章事”,意思是与中书门下一样,同平章奏,共议国政。宋初沿用此制,后时设时废。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设于巡警部警政司。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民治司。掌编审户口、国籍更易,旗籍、民籍移转、改隶,学龄儿童就学,宗教信仰,征兵事。置员外郎一人
官名。汉宣帝时耿寿昌建议于边郡筑粮仓,谷贱时用较高价钱籴入,谷贵时减价粜出,称为常平仓。后汉改为常满仓,晋又称常平仓。唐武后垂拱中,两京及地方州府均置常平署,属太府寺。常平署令一人,从七品下,掌仓粮管
官名。为州军府不署曹参军名号之一。南齐时王孙虔曾为征北府板行参军,见《南齐书·王孙虔传》。北魏亦置州军府行参军(惟正三品以下将军府不置),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北齐沿置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,其品秩略低
① 《周礼》官名。为军队一师之统帅。《周礼·夏官·司马》:“二千五百人为师,师帅皆中大夫。”又,《周礼》二千五百家为州,州出二千五百人为师,故师帅即指州长。②汉朝对郡守、县令之别称。《汉书·董仲舒传》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司刺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京师分区警察署的派出机构。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为统辖派出所的巡官处理内外勤务的办公处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