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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司百官案
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度支八案之一。掌京朝幕职官俸料、祠祭礼物、诸州驿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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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市政府属局之一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公安事项,消防事项,户口调查及人事登记事项,保甲事项,兵役事项,交通工具之指挥取缔事项。首都及省政府所在地之市,均不设公安局或警察所,关于公安局掌理事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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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处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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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直仓科

    见“仓科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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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见“副掌盖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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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,汉置,为盐泽长之副,佐长掌盐泽事务。参看“盐泽长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