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城县
隋开皇十六年 (596)置,属齐州。治所在今山东济南市东。大业二年 (606) 废入章丘县。唐武德二年 (619) 复置,属谭州。八年 (625) 废入平陵县。《寰宇记》 卷19历城县下引 《述征记》: “历城到营城三十里。”
隋开皇十六年 (596)置,属齐州。治所在今山东济南市东。大业二年 (606) 废入章丘县。唐武德二年 (619) 复置,属谭州。八年 (625) 废入平陵县。《寰宇记》 卷19历城县下引 《述征记》: “历城到营城三十里。”
唐置,在今北京市西南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 幽州:“城内有经略军,又有纳降军,本纳降守捉城,故丁零川也。”
即尼勒克设治局。治所在尼勒克(今新疆尼勒克县)。即“尼勒克设治局”。
北宋置,属融水县。即今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西南老堡乡。崇宁四年(1105)于此置清远军(后改平州)及怀远县。政和元年(1111)州、县俱废,仍为王口砦。七年(1117)复置平州,南宋绍兴四年(1134)
西汉置,属平原郡。治所在今山东禹城市西南。《续山东考古录》卷3谓即山东禹城县西南三十里之禹息城,指出:“汉平原郡属惟羽县故城无可考。羽县莽曰羽贞,余谓禹为羽字音讹,息为贞字形讹耳。”东汉省。西汉封济北
元延祐二年(1315)置,后属上都留守司。治所在今河北沽源县北囫囵诺尔东北小红城。《元史·百官志六》:总管府“掌守护察罕脑儿行宫,及行营供办之事”。
即今江苏金坛市西二十五里朱林镇。清光绪 《江苏全省舆图》 金坛县记: “珠琳镇在城西二十五里。”(1)古镇名。即今江苏省金坛市西朱林镇。(2)今镇名。在云南省广南县西部。面积497.4平方千米。人口6
唐天宝十三年 (754) 哥舒翰置,在今甘肃卓尼县西洮河南岸。后废。唐天宝十三载(754年)置,治磨禅川(今甘肃临潭县西南)。属洮州。后废。
清光绪三十二年(1906)分布特哈副都统嫩江东部地置,属黑龙江省。治所即今黑龙江讷河市。宣统二年(1910)改置讷河直隶厅。
即垞城。在今江苏铜山县北。《魏书·显祖献文帝纪》: 天安元年 (466),诏尉元救彭城,“尉元军次于秺”。即此。
亦作毕里河。即今辽宁盖州市东南碧流河。《新唐书·高丽传》:乾封元年(666)征高丽,诏刘仁愿出毕列道。《方舆纪要》卷37盖州卫。毕里河“本作毕列河。……毕列道盖以此水名。俗讹为毕利河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