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石垭
即今四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西火石乡。同治《酉阳直隶州志》卷4酉阳州:火石垭场在“州西北二百四十里”。清设州判。民国设县佐。
即今四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西火石乡。同治《酉阳直隶州志》卷4酉阳州:火石垭场在“州西北二百四十里”。清设州判。民国设县佐。
台湾土著番社名。在今台湾省屏东县东南牡丹乡东高士村。《筹办夷务始末》: 清同治十三年(1874) 五月壬子,文煜等奏 “倭人于 (四月) 十八日,分三路进攻番社,……倭人即将牡丹社、高士佛社、竹仔社焚
亦作黄琅。即今四川雷波县东北黄琅镇。明万历十七年 (1589) 置巡司于此。
即今浙江义乌市西南十四里江湾乡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金华府义乌县:东江“径江湾市,会画溪”。即此。
唐人称剑阁以南蜀中地区为剑外。杜甫 《闻官军收河南河北》 诗云: “剑外忽传收蓟北,初闻涕泪满衣裳;” 《恨别》 诗云: “草木变衰行剑外,兵戈阻绝老江边。”泛指今四川省剑门关以南地区。《资治通鉴》:
①南齐置,属广熙郡。治所在今广东罗定市境。隋废。②北周置,属离石郡。治所在今山西离石县境。隋开皇初属石州,大业初废。③北宋太平兴国二年(977)析长沙县玉潭镇置,属潭州。治所即今湖南宁乡县。明《寰宇通
在今河南渑池县东三十二里义昌村。明、清置驿。《方舆纪要》卷48渑池县:义昌镇,“《志》云,汉三老董公于此遮说汉王为义帝发丧,因名”。
①在今辽宁沈阳市区大南街中段东侧慈恩寺巷内。始建于后金天聪二年 (1628),后历经扩建和重修。寺院坐西朝东,山门内建筑分三路: 中路有天王殿、大雄宝殿、比丘坛、藏经楼; 南路为退居寮、厨房、司房、斋
即今江西吉水县东南丁江乡。清同治《吉水县志》卷4:丁江市“在县东四十里”。
即今江苏江都市东北三十六里丁沟镇。清光绪《江苏全省舆图》:甘泉县东北有丁沟。民国《江都县新志》卷2有丁沟镇。在江苏省江都市中北部、三阳河两岸。面积52平方千米。人口3.4万。镇人民政府驻丁沟,人口44
亦作通明院。五代后蜀置,属璧州。治所在今四川城口县西南一百四十里明通镇。一说在今万源市东南一百二十里旧院镇。《元丰九域志》 卷8:明通院 “伪蜀催科税赋之地”。北宋属达州。南宋绍兴中升为明通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