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山县
1949年由随县、枣阳、宜城、钟祥四县析置,治茅茨畈 (今湖北随州市西南洪山镇)。1955年撤销,并入随县、枣阳、宜城、钟祥四县。
旧县名。1949年析随县、枣阳、宜城、钟祥4县置,治茅茨畈(今湖北随州市洪山镇)。1955年撤销,仍分别划归原属各县。
1949年由随县、枣阳、宜城、钟祥四县析置,治茅茨畈 (今湖北随州市西南洪山镇)。1955年撤销,并入随县、枣阳、宜城、钟祥四县。
旧县名。1949年析随县、枣阳、宜城、钟祥4县置,治茅茨畈(今湖北随州市洪山镇)。1955年撤销,仍分别划归原属各县。
1927年由巴县、江北二县析置,属四川省。治所即今四川重庆市。1938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迁都于此,后定为陪都。次年升为中央直辖市。1945年共产党与国民党在此举行和平谈判,签定了“双十协定”。1946
在今安徽马鞍山市西北金家庄港口。《晋书·苏峻传》: 东晋咸和三年 (328),“峻自率 (祖)涣、(许) 柳众万人,乘风济自横江,次于陵口”。《资治通鉴》 晋咸和三年 (328) 胡三省注: “陵口当
1945年9月晋冀鲁豫边区改平北县置,治郝家庄 (今山西平定县北郝家庄)。1947年5月撤销,并入平定县。旧县名。太行抗日根据地设。1945年由平北县改名。治今山西省平定县郝家庄。以县境在石太铁路以北
在今浙江金华市城区西。《清一统志·金华府一》:五百滩“在金华县西五里双溪中。盘亘甚大,舟行牵挽须五百人然后可渡,故名”。
即今中国著名大河黄河。最早称为 “河水”。黄河之名首见于 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 “封爵之誓曰: 使黄河如带,泰山如厉,国之永存,爰及苗裔。” 《三国志· 魏书 · 袁绍传》 裴注引 《献帝传》
在今河北魏县西南旧魏县。金、元时为魏县治。
在今浙江海宁市西南岩门山。南宋设盐场于此。
西汉文帝十六年(前164)分淮南王国置,都舒县(今安徽庐江县西南)。景帝四年(前153)徙庐江王为衡山王。武帝元狩初,衡山国除,以旧名改衡山王国为庐江郡。
又作厄公。在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乌苏里江东岸维亚泽姆斯基西南。清初属宁古塔将军。康熙《皇舆全览图》:乌苏里江厄公河口有“厄公噶山”。后属三姓副都统。《乾隆内府舆图》:乌苏里江阿翁必拉口北有“阿翁
又名羚羊堡堡。明置,属宁夏后卫。即今宁夏中卫县东南宣和镇。后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