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林县
①西汉置,属郁林郡。治所在今广西象州县东南上古城村。三国吴属桂林郡。东晋太兴元年(318) 属晋兴郡。隋属始安郡。唐属象州,乾封元年(661) 废。
②1913年改临桂县置,为广西桂林道治。治所即今广西桂林市。1936年为广西省会。1940年改为临桂县。
(1)古县名。西汉置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东南。属郁林郡。唐乾封元年(666年)并入武仙县。(2)旧县名。1913年裁桂林府留县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。1940年桂林城区设市后,改名临桂县。
①西汉置,属郁林郡。治所在今广西象州县东南上古城村。三国吴属桂林郡。东晋太兴元年(318) 属晋兴郡。隋属始安郡。唐属象州,乾封元年(661) 废。
②1913年改临桂县置,为广西桂林道治。治所即今广西桂林市。1936年为广西省会。1940年改为临桂县。
(1)古县名。西汉置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东南。属郁林郡。唐乾封元年(666年)并入武仙县。(2)旧县名。1913年裁桂林府留县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。1940年桂林城区设市后,改名临桂县。
即今福建福州市东闽江口之琅岐岛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96福州府 “五虎山” 条: 琅琦山 “亦在府东海中。一名罗崎山”。
即今川、黔两省境内之赤水河。东晋常璩《华阳国志·蜀志》:符县“治安乐水会”。《水经·江水注》:符县“治安乐水会,水源南通宁州平夷郡鄨县,北径汉安县界之东,又径符县下,北入江”。
又称浏渭河、浏水。《水经注·湘水》:“又北过临湘县西,浏水从县西北流注之。”即此。湘江下游支流。在湖南省东部。源出湘、赣两省边境九岭山,上源有南北两支,称小溪河和大溪河,在杨潭乡双江口汇合后始称浏阳河
即拓东城。南诏筑,在今云南昆明市。柘,又作拓。在今云南省昆明市。南诏赞普钟十四年(765年),南诏王阁罗凤子凤伽异所筑。为南诏东境重镇,置有柘东节度。830年劝丰祐改名善阐。
一名㴩湖。 在今湖南岳阳市南。 《水经·湘水注》: 洞庭 “湖之右岸有山,世谓之笛乌头石。石北右会翁湖口,水上承翁湖”。
在今四川汉源县大渡河南。《寰宇记》 卷77通望县: 通望山 “自大渡河南与众山相连入嶲州”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73黎州守御千户所 “试剑山”条下: “通望山在大渡河南三十里。与众山相连,入嶲州界。唐以此
在今陕西兴平市北。《清一统志 ·西安府一》: 黄麓山 “在兴平县北一里。亦名黄山,即始平西原也”。
即移里闵河。今吉林中部松花江支流饮马河。明《寰宇通志》卷116:一迷河“在开原城北四百里。源出艾河北山,北流合一秃河, 入松花江”。
即今南海中中国西沙群岛东部之东岛。1935年命名为林康岛。1947年改名和五岛。1983年又改名东岛。
南朝梁置,属雍州。治所在今湖北宜城市北。北周废入汉南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