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德水
即今江西吉水县南之泷江。《明一统志》卷56吉安府: 明德水 “在吉水县南。源发永丰县界,西北流为义昌水,又西北至潇泷,下流与王江合”。《清一统志·吉安府》: 明德水 “自兴国县发源,西北流入永丰县界,为义昌水,又西北经吉水县南,过沙溪萧泷,入庐陵县界,至县东三十里永和市,东合王江,入于赣江”。
即今江西吉水县南之泷江。《明一统志》卷56吉安府: 明德水 “在吉水县南。源发永丰县界,西北流为义昌水,又西北至潇泷,下流与王江合”。《清一统志·吉安府》: 明德水 “自兴国县发源,西北流入永丰县界,为义昌水,又西北经吉水县南,过沙溪萧泷,入庐陵县界,至县东三十里永和市,东合王江,入于赣江”。
明永乐十一年 (1413) 改思南宣慰司置,属贵州布政司。治所在水德江长官司 (后改安化县,即今贵州思南县)。辖境相当今贵州思南、德江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地。
1946年当地解放后由五常县析置,属松江省。治拉林镇 (今黑龙江五常市西北拉林镇)。1954年划归黑龙江省。1956年撤销,并入五常县。旧县名。1946年由五常县析置,治今黑龙江省五常市拉林满族镇。1
在今黑龙江省五常市北常堡乡。清同治八年(1869)置协领于此。光绪《大清帝国全图》吉林省五常县北有五常堡。民国熊知白《东北县治纪要》吉林五常县:“县属五常堡,在县市之北三十五里。”
唐贞观五年(631)开生羌置羁縻州,属茂州都督府。治所在今四川茂县西北或黑水县境。八年(634)改为炎州。
在今北京市密云县西南,南流入白河。《水经·沽水注》: “沽水又南,渔水注之。水出 (渔阳)县东南平地,泉流西径渔阳故城南。应劭曰,在渔水之阳也。考诸地说则无闻,脉水寻川则有自,今城在斯水之阳。” 按
唐六大都护府之一。总章元年(668)置,治所在平壤城(今朝鲜平壤市)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:“总章元年,李勣平高丽国,得城百七十六,分其地为都督府九,州四十二,县一百,置安东都护府于平壤城以统之。”辖境
西汉置,属北海郡。当在今山东东境。东汉省。西汉元帝封胶东顷王子歙置。治所无考,汉属北海郡,当在今山东省潍坊市北部地区。东汉废。
即巴彦鲁克卡伦。在今内蒙古额尔古纳市西北额尔古纳河东岸。《朔方备乘》卷10《北徼喀伦考》作“巴延珠尔克”。
古“四渎”之一。又称河水。即今黄河。即“河水”。指今黄河。
唐贞观二十二年(648)置,属牢州。治所在今四川攀枝花市西北。永徽三年(652)废入昌明县。古县名。唐贞观二十二年(648年)置,治今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北金沙江和雅砻江会合处。属牢州。永徽三年(652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