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定长官司
明洪武二十二年(1389)置,属平越卫。治所即今贵州麻江县东南平定司。后改属麻哈州。清以后废。
明洪武二十二年(1389年)置,治今贵州省麻江县东南平定。属麻哈州。清因之。后废。
明洪武二十二年(1389)置,属平越卫。治所即今贵州麻江县东南平定司。后改属麻哈州。清以后废。
明洪武二十二年(1389年)置,治今贵州省麻江县东南平定。属麻哈州。清因之。后废。
在今山西右玉县北二十七里红土堡村。《方舆纪要》卷44大同府:红土堡“嘉靖二十七年筑,万历二年增修。周一里有奇。堡西距右卫仅十五里,迤东则黄土、牛心、云阳诸堡也”。
明初建。在今江苏南京水西门南侧。为内秦淮河出城口。清道光《上元县志》卷4山川:淮水(秦淮水)有二源,“至方山埭合流,由东水关入城,出西水关,沿石城西北,以达于江”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被拆除。
南朝梁置,治所在财丘县(今安徽临泉县南)。辖境相当今安徽临泉县地。北齐废。
隋开皇五年(585)改在肆州置,治所在广武县(十八年改雁门县,即今山西代县)。大业三年(607)改为雁门郡。唐武德元年(618)复置代州。天宝初又改雁门郡,乾元元年(758)复为代州。辖境相当今山西代
即今河南登封市东南二十四里告成镇。唐曾置告成县于此。在河南省登封市东南部。面积87平方千米。人口5.8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告成,人口 4550。武周万岁登封元年(696年),武则天登嵩山封中岳,取“大功告
即今云南梁河县。本名南甸,清属腾越厅。民国初设八撮县丞,后改县佐。1953年于此置梁河县。
明成化中置,即今广西昭平县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07昭平县 “龙平旧城” 条下: 昭平堡 “正德三年迁堡城于府江东岸,置守备司。万历四年置县,六年于岸旧址建城为治”。
即今福建南靖县西北水潮。清有千总驻此。
明洪武初置,后属直隶南京。在今安徽歙县。清废。明洪武元年(1368年)置,治今安徽省歙县。属中军都督府。清光绪二十八年(1902年)废。
在今江苏扬州市。东晋时为谢仁祖住宅,后建为寺。《资治通鉴》: 唐光启三年 (887),“ (杨) 行密伏甲执 (高) 霸及丁从实、余绕山,皆杀之。又遣千骑掩杀其党于法云寺,死者数千人。是日,大雪,寺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