勐 (猛) 戛
①即今云南潞西县西南四十六里勐戛镇。清代设卡。1915年为芒遮板行政委员驻地。傣语 “勐” 为地方,“戛” 为贵重,意为贵重的地方。
②即今云南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西南勐戛。清乾隆二十八年 (1763) 设土把总。民国改为县佐。
①即今云南潞西县西南四十六里勐戛镇。清代设卡。1915年为芒遮板行政委员驻地。傣语 “勐” 为地方,“戛” 为贵重,意为贵重的地方。
②即今云南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西南勐戛。清乾隆二十八年 (1763) 设土把总。民国改为县佐。
今俄罗斯鄂毕河上游支流卡通河。清何秋涛《朔方备乘》 卷26: “哈屯河有二源,东曰喀喇河,西曰噶老图河,合为纳尔噶河。东北流鄂依满河入之。又东北流扎尔满河入之。折东流达尔钦图河自西南来会。又东北流始曰
一作围川县。唐武德三年(620)置,属岐州。治所在今陕西扶风县西十五里川村。《元和志》卷2扶风县:“分岐山县置围川县……取今县南川水为名
清末置,属黑龙江副都统。在今黑龙江省漠河县北漠河乡。民国 《黑龙江志稿》 卷33黑河所属卡伦: “漠河,距巴尔戈力卡伦一百十二里,距漠河口有金矿处十余里。”1917年于此置漠河县。
明置,在今俄罗斯境黑龙江下游哈巴罗夫斯克(伯力)附近。明《辽东志》卷9:海西东水陆城站有狗站“奴合温站”。后废。
元至元十七年(1280)升连州置,治所在桂阳县(今广东连州市)。辖境相当今广东连州市、阳山县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、连南瑶族自治县地。十九年(1282)复改连州。元至元十三年(1276年)于连州置安抚司
清嘉庆四年(1799)于福清旧县丞平潭地置,属福州府。治平潭(今福建平潭县)。辖海坛岛。1913年废厅,改为平潭县。民国《平潭县志》卷3:“按《关都记》:海坛山势远望如坛,故名。自唐以来皆沿用之,平潭
即今河北张家口市东南宣化东十五里泥河。流入今洋河。 《水经· 㶟水注》: 黑城川水“有三源,出黑土城西北,奇源合注,总为一川,东南径黑土城西,又东南径大宁县西,而南入延河”。
即今青海西宁市旧城。《水经·河水注》:“湟水又东,牛心川水注之。水出西南远山,东北流径牛心堆东,又北径西平亭西,东北入湟水。湟水又东径西平城北,东城即故亭也。”
西魏置,治所在贵平县(今四川简阳市西南镇金镇)。隋开皇初废。西魏末年置,治贵平县(今四川简阳市西南)。隋开皇初废。
在今河南上蔡县境。《方舆纪要》卷50上蔡县:朱马河,“《志》云,有二:一在县西二十七里;一在县东二十七里,俱东合戚桥河,至新蔡三义河入于汝”。